新華社貴陽5月7日電(記者周芙蓉)為有效解決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的缺糧問題,貴州省從今年起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建立起標準合理、程序嚴格、管理規範的糧食救助制度。
記者從貴州省民政廳了解到,年人均自産大米、玉米、小麥等主糧低於330斤,人均耕地面積低於本縣農村低保對象的平均水平,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本縣農村低保對象家庭的平均水平的農村低保家庭將被納入這一糧食救助範圍。
糧食救助對象審核審批遵循農村低保對象“三環節、十步驟”的審核審批流程進行,即申請核評、審核、審批三環節,申請受理、調查核實、民主評困、一榜公示、經辦機構審查、鄉鎮政府審核、二榜公示、縣級民政部門審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步驟。救助糧在每年的6月、7月、8月由鄉(鎮)人民政府按月分批組織發放,對因老弱病殘等原因造成行動不便、不能領取糧食的農村低保對象將送糧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