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 為有效控制突發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中毒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衛生部20日印發《衛生部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專業隊伍,配備必要處置和保障裝備,定期組織專業培訓、演習和演練;同時還要設立突發中毒事件專家組,對突發中毒事件應急準備、確定突發中毒事件預警和事件分級及採取相應的重要措施、應急處理等提供諮詢建議。
應急預案明確,根據突發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等因素,將突發中毒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突發中毒事件四級。
根據應急預案,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突發中毒事件的監測工作,建立並不斷完善中毒實時監測分析系統。突發中毒事件的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應當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
應急預案明確,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開展毒物及突發中毒事件對公眾健康危害的風險評估,為政府相關部門開展中毒預警和制定防控對策提供參考。發生突發中毒事件或發現可能造成突發中毒事件的因素後,根據有毒物質種類、數量、狀態、波及範圍、接觸人群以及人群中毒症狀等,及時開展動態評估,提出預防和控制建議。
此外,應急預案還就組織體系及職責、信息通報、應急響應、保障措施、預案的制定與更新等作了詳細規定。
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