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記者 周婷玉)今年,衛生部、財政部將委託第三方對各地2010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要公開通報,還要追究相關責任。這是衛生部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司司長秦懷金24日透露的消息。
秦懷金還指出,考核結果要與2011年中央財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轉移支付挂鉤,逐步形成定期年度考核工作機制。
衛生部婦社司社區衛生處副處長劉利群介紹,現在初步確定的第三方是衛生部項目資金監管服務中心。從考核的方法來看,在項目實施初期,更多還是側重考核過程指標,主要指標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項目管理方面,包括考核各級地方政府是不是制定了項目的管理方案;是不是對資金進行了測算,進行了分配;是不是有自己本地區的項目任務的目標;是不是有明確的責任分工等。
二是考核資金,包括地方配套資金能不能落實、資金管理到不到位、有無資金挪用和資金使用不合規等問題。
三是服務任務的完成情況。在考核過程指標的時候,還要關注每項任務完成的質量,比如對高血壓病人的管理,一年要求隨訪四次,每次服務是不是如實記錄下來,提供了哪些服務,有沒有提供健康諮詢或健康指導等,都要納入考核。
四是考核滿意度。在健康檔案中隨機抽取幾個服務對象,核實是不是真實,詢問是否滿意等。
秦懷金指出,目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中存在一些問題,如:在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管理、績效考核、責任分工等制度尚不完善;在資金方面,存在地方資金配套不到位、撥付滯後以及擠佔、挪用資金等問題;在落實服務任務方面,存在服務不規範、數量不足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衛生部要求,要進一步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項管理制度,合理設定任務目標,細化考核指標,採取預撥加結算的方式並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及時足額撥付專項資金,加強資金使用和監管,保障基層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此外,衛生部還印發了《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對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內容、流程、考核指標等提出了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