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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就三台縣挪用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資金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已派員調查核實 正啟動問責程序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就四川三台縣違規將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資金
撥給宏達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一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新華社記者) 近日有新聞媒體報道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違規將國家下撥的9000萬元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資金撥給宏達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司負責人2日就此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審計署已派審計組趕赴三台縣調查核實情況,當地黨委政府已啟動問責程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記者:四川省三台縣挪用災後重建資金一事被曝光後,有媒體質疑跟蹤審計未發現這一重大問題或審計發現了但未將其作為重大問題處理。對此您怎麼看?

    負責人:首先,衷心感謝新聞媒體工作者和廣大網民對審計工作進行監督並作出評價。審計監督與社會輿論監督的目標是一致的。在我們看來,這些評價,不管肯定還是批評,無論委婉還是犀利,都體現了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關心、愛護和支持。對此,我們表示真誠的歡迎和感謝。

    審計署黨組高度重視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但由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約1萬億元,重建項目4萬多個,而審計力量有限,不可能對每個重建項目都進行跟蹤審計,因此,在安排跟蹤審計工作時,我們按照災後恢復重建的優先順序,先後對城鄉居民住房、中小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等民生工程,以及交通、水利、市政等投資額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跟蹤審計。2008年9月以來,集中組織5000多名審計人員2萬餘人次,對規劃總投資中6900多億元的2萬多個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

    在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中,三台縣規劃重建4207個項目,規劃總投資218.36億元。其中,綿陽宏達資産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公司”)負責黨政基礎設施、政府辦公樓維修加固和鄉鎮公職人員週轉住房等158個項目建設,規劃總投資2.09億元,其中中央資金15397萬元。由於宏達公司負責的項目不屬於優先重建的民生工程,且單個項目平均投資額僅100多萬元,因此,審計署在根據重建進度確定審計項目時,未將其作為優先跟蹤審計的重點。

    三台縣違規用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增加註冊資本問題5月28日被曝光後,審計署高度重視,立即安排重慶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組于次日趕赴三台縣調查核實有關情況。30日,四川省審計廳和綿陽市審計局也分別派員赴三台縣,配合重慶特派辦審計組開展了有關調查工作。

    記者:宏達公司違規用9000萬元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增加註冊資本的事情是否屬實?

    負責人:審計調查發現,宏達公司是四川省三台縣政府下屬的投融資平臺公司,三台縣宏達土地房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土地房産公司”)是宏達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具體管理宏達公司承擔的災後恢復重建項目。

    通過審計核實,2009年12月30日,三台縣國資委批復宏達公司將其中央災後恢復重建資金中的9000萬元用於增加公司註冊資本。12月31日,三台縣財政局將宏達公司8167.89萬元中央災後恢復重建資金轉入該公司設在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的財政專戶。當天,四川三正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對上述資金的詢證,確認宏達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到位。這筆資金在上述財政專戶停留10天后,于2010年1月11日全部轉入宏達土地房産公司災後重建專戶,用於三台縣黨政基礎設施、政府辦公樓維修加固和鄉鎮公職人員週轉住房等規劃的重建項目,沒有投入其自身經營性房地産開發。實質上,宏達公司上述行為屬於用災後恢復重建資金進行虛假注資,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

    記者:媒體反映的三台縣違規開發涪江河灘地又是怎麼回事?

    負責人:2008年2月,三台縣政府決定,由宏達公司牽頭對涪江和凱江防洪堤外國有河灘地進行開發利用,該項目雖然未納入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規劃,也沒有使用災後重建資金,但在防洪堤壩內修建房屋和餐館等建築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規定,也是不允許的。

    記者:根據你們掌握的情況看,截至目前,上述違規問題是否已得到整改?

    負責人:媒體曝光後,四川省委省政府、綿陽市委市政府和三台縣委縣政府迅速採取措施,積極組織調查並進行了整改:一是對涪江河灘地違規開發建築進行了拆除;二是成立了宏達公司註冊資本金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宏達公司的災後重建資金及實施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糾正存在的問題。截至6月1日,三台縣委已經免去了宏達公司原董事長、現任三台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兼保密局局長黃海燕,以及水務局局長何勇、副局長涂慶國的黨內和行政職務。目前,綿陽市、三台縣兩級已經啟動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程序。

    記者:請您談一下今後審計署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工作的安排?

    負責人: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和審計署2011年審計工作安排,審計機關將本著對國家、對人民和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大跟蹤審計力度,繼續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後期資金和未完工項目進行跟蹤審計,重點檢查産業重建資金管理使用和黨政機關辦公場所及業務用房、文化體育設施等重建項目建設情況,並對已完工項目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審計中將繼續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邊提高”的原則,遏制腐敗發生,促進提高管理水平,節約重建資金,切實發揮審計監督在保障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免疫系統”功能。

    今後,我們將繼續關注網絡民意,重視輿情民聲,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擴大審計工作的開放性和透明度,切實把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共同做好我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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