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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黃浦區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已獲國務院正式批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上海市黃浦區政府機關建築樓正門(6月7日攝)。近日,上海市盧灣、黃浦兩區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已獲國務院正式批復,黃浦區、盧灣區兩區建制撤銷,設立新的黃浦區。“撤二並一”相關程序仍在進行中。新華社記者 陳飛 攝

    新華社上海6月8日電(記者 陸文軍)8日,上海市舉行“撤銷黃浦區、盧灣區建制建立新的黃浦區工作大會”。會議宣佈,近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上海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同意撤銷黃浦、盧灣兩區建制,設立新的黃浦區。

    批復要求,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上海市自行解決。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佈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盧灣、黃浦行政區劃調整關繫上海長遠改革發展。上海中心城區原有區劃已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部分區管轄範圍狹小、發展受限的情況突出。合併前的黃浦區位於上海市中心,地處黃浦江和蘇州河合流處的西南端,全區總面積12.49平方公里,2010年完成財政總收入158.18億元。盧灣則東臨黃浦,位於上海市中心南部,與浦東新區隔黃浦江相望,全區面積8.03平方公里,2010年完成財政收入136.61億元。

    黃浦、盧灣兩地匯集了金融證券、現代服務、商貿物流、休閒旅遊和文化創意等産業的優勢資源。外灘、南京東路、淮海中路、新天地、豫園等上海著名地標都在此區域內。2010年上海世博會浦西園區也坐落在這一區域的臨江地帶。

    據介紹,此次調整行政區劃使得上海市的行政區劃更加適應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和上海《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一是有利於中心城區區級政府規模趨向合理,均衡各區財力資源配置,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和民生改善;二是有利於優化城市功能佈局,在更大範圍內統籌資源配置,推進黃浦江沿江的統一規劃和開發,更好地實施世博園區的後續開發利用,在較大區域內統一産業規劃與功能佈局,拓展核心城區的輻射面和增強發展力;三是有利於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更好地體現“精簡、統一、高效”的行政體制改革要求。

    行政區劃調整後,新的黃浦區面積達20.5平方公里,戶籍人口90.9萬,常住人口80.1萬人。

    上海市委要求,行政區劃調整中要堅持依法辦事,統籌協調,將“撤二建一”與區縣換屆工作有機結合,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尤其要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防止自行其是、突擊提幹、國有資産流失等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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