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付費,門診將探索按人頭付費,住院及門診大病將探索按病種付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的意見》,提出了醫保付費方式改革的方向,並強調改革的原則是:在不增加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前提下,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增長。
探索總額預付 控制過度醫療
《意見》首先明確,當前推進付費方式改革的任務目標是:結合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加強總額控制,探索總額預付,逐步形成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相適應、激勵與約束並重的支付制度。
據了解,過去我國醫保機構對公立醫院多數採用“按服務項目付費”的方式,就是醫保機構按照醫生所提供的服務項目來付費。這種方式導致一些醫院和醫生傾向於多做檢查、多開藥,以獲得更多的費用補償。現在探索實行對醫院的總額預付,則將減少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付費標準如何確定是改革的一個核心問題。《意見》提出,付費標準應在調查測算的基礎上確定。可以對改革前3年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數據進行測算,了解掌握不同醫療機構參保人員就醫分佈以及費用支出水平。在此基礎上,根據醫保基金總體支付能力和現行醫保支付政策,確定醫保基礎付費標準。
門診按人頭 住院按病種
付費方式改革對參保患者有哪些影響?
根據這份《意見》,付費方式改革後,門診醫療費用的支付,將結合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的普遍開展,適應基層醫療機構或全科醫生首診制的建立,探索實行以按人頭付費為主的付費方式。
實行按人頭付費,須明確門診統籌基本醫療服務包,首先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甲類藥品、一般診療費和其他必需的基層醫療服務費用的支付。
住院及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將結合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水平的提高,探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付費方式。
按病種付費可從單一病種起步,優先選擇臨床路徑明確、並發癥與合併症少、診療技術成熟、質量可控且費用穩定的常見病、多發病。具體病種由各地根據實際組織專家論證後確定。有條件的地區可逐步探索按病種分組付費的辦法。
《意見》強調,各地在改革中要按照不增加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原則,根據不同的醫療保險付費方式,適當調整政策,合理確定個人費用分擔比例。
加強醫療監管 確保服務質量
一些人擔心,付費方式改革後,會不會導致醫療服務質量降低?
《意見》明確,將加強這方面的監管。採取按人頭付費的,重點防範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等行為;採取按病種付費的,重點防範診斷升級、分解住院等行為;採取總額預付的,重點防範服務提供不足、推諉重症患者等行為。
各地還將建立健全醫保服務監控標準體系,將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範圍等基礎上,針對不同付費方式特點,分類確定監控指標。
有關部門將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並將監測、考評和監督檢查的結果與醫保實際付費挂鉤。
《意見》同時指出,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是一個長期的、不斷完善的過程,對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將不斷調整完善付費政策和辦法。(記者 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