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于文靜)漁業法律體系基本建立,養殖、捕撈、加工各業持續健康發展,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取得重大進展,漁政執法管理明顯增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自公佈實施25年來,為我國漁業進入發展最好、成效最大、速度最快時期提供了有力保障。
這是記者21日從農業部、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聯合召開的“《漁業法》施行25週年座談會”上了解到的。
農業部副部長牛盾在座談會上表示,1986年《漁業法》頒布實施後,我國漁業法制建設進入了發展最快的時期。目前,全國共頒布出臺涉及漁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600多部,覆蓋了漁業領域各個方面。同時,漁業發展步入“以養為主”的黃金髮展時期,産業競爭力顯著提升,2010年養殖水産品産量達3829萬噸,水産品總産量中養捕比例由1985年的44:56發展為71:29。水産品生態健康養殖全面推進,質量安全明顯提高。國內捕撈業發展有序,遠洋漁業不斷壯大,水産品加工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休閒漁業蓬勃發展。
牛盾強調,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當前漁業法制建設及實施還面臨一些矛盾和問題,下一步要繼續貫徹落實《漁業法》,大力提高“依法治漁、依法興漁”的水平。要進一步加強漁業立法,健全完善漁業法律體系,加強執法,提高漁業依法行政水平,加強漁業普法,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成傑在座談會上表示,漁業是我國農業農村經濟中的一大優勢産業,漁業的法制化進程在農業各産業中也是比較快的。下一步漁業法制建設要繼續加強漁業執法,做好漁業法配套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制修訂工作,重點是保障漁業安全、完善漁民權益保護機制和創新漁業經營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