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 為規範和加強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村學校少年宮項目管理工作,財政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日前聯合製定辦法,加強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村學校少年宮項目管理。
三部門明確,《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村學校少年宮項目管理辦法》所稱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村學校少年宮項目,是指2011年至2015年由財政部、中央文明辦和教育部安排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開展的鄉村學校少年宮修繕裝備、運轉補助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根據辦法,資金使用範圍包括利用鄉鎮中心學校現有場地和教室進行修繕並配置設備器材,將其整修成適合組織開展普及性校外活動的鄉村學校少年宮;補助已開展活動的鄉村學校少年宮日常運轉經費,並培訓鄉村學校少年宮的管理人員。
辦法指出,項目資金的標準為,修繕裝備的標準為平均每所20萬元,其中,修繕不高於6萬元,裝備不低於14萬元;運轉補助的標準為平均每所每年5萬元。
此外,由項目資金資助修繕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公益性活動,應當在顯著位置標識“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和中國體育彩票”字樣。
辦法還指出,各級財政部門、文明辦和教育部門應當加強對項目資金管理和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對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截留、擠佔、挪用項目資金等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