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7月8日電(記者張穎 周萬鵬)記者從吉林省民政廳了解到,到2011年底,吉林省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助標准將比上一年提高23元,同時對低保戶實施分類重點保障。
據吉林省民政廳廳長張晶介紹,吉林省3年內將籌措資金122億元,按吉林省上年城鄉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純收入的20%和25%確定城鄉低保標準,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到今年年底,吉林省城鄉低保補助水平要達到城市月人均221元和農村年人均1144元,分別比2010年提高23元和155元。
根據低保家庭實際狀況,吉林省對那些經過正常補助生活仍有困難的三無人員、孤兒、重點優撫對象、重病重殘以及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低保對象,提高補助標準,加大救助力度,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
根據低保家庭及其成員經濟和勞動力狀況、收入和支出情況等因素,分為固定、特定和期限三類保障對象,並將第一類對象作為重點保障群體,大幅提高標準救助。對年老體弱、長年患病、重特大疾病、重度殘疾等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的特別困難人群重點保障。同時,進一步強化動態管理,根據低保家庭成員勞動能力情況和經濟狀況改善情況,採取年度、半年和短期三種方式,加強低保對象核查,確保實現應退盡退。
據了解,吉林省目前還有42萬低保邊緣對象,他們由於突發事件或者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剛性支出過大,生活出現臨時困難。“我們將建立臨時救助基金,對發生臨時性、突發性生活和醫療困難的低保邊緣家庭進行臨時救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張晶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