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日出臺惠民新政,規定本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醫保應繳費用全部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新政從7月1日起實施。失業保險基金預計每年支出3.04億元,惠及全市約10萬失業人員。至此,北京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從“制度全覆蓋”到“人群全覆蓋”。
過去失業人員患病是通過失業保險基金支付醫療補助給予保障,每年最多享受醫療補助1.5萬元,患危重病且負擔確有困難的,經批准可最多享受5.4萬醫療補助。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後,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的最高支付限額提升至30萬元,提高24.6萬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後,自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當月起,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記者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