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7月16日電(記者 陳文廣)社會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16日在此間舉行的第三屆“法治政府·南嶽論壇”上,長沙市人民政府公佈了《長沙市社會管理法治化實施綱要(徵求意見稿)》,向與會的上百位法律專家徵求意見。
根據綱要,長沙將全力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建設,爭取用三年左右時間初步建立切合長沙實際的社會管理法治體系,形成機構健全、體系完整、責任明確、權責統一、資源和任務相匹配、共建共享的新型社會管理體系。
“這樣的綱要在全國還不多見。”國務院法制辦協調司司長青鋒説,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既是艱巨複雜的政府改革工程,也是一項理論工程,需要深入探討和研究。
作為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市,近年來,長沙市努力推進法治城市建設,積極探索社會管理創新,形成了“社會公眾參與決策、社區居民參與管理、糾紛化解主體協調互動”的社會管理法治化模式。
根據綱要,長沙將在公眾參與行政決策機制、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機制、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和社會誠信機制方面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機制,建立健全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社會矛盾防範、化解機制,增強政府運用法治手段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公眾參與是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方式。長沙將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不斷拓寬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渠道,建立健全決策風險評估、決策合法性審查、決策後評估、重大事項集體決策等制度。
根據綱要,長沙還將在民生權益保障、公共安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虛擬社會管理服務等社會管理重點領域加強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