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應保盡保倒逼節地監管到底—全國保障房供地聚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綜述:應保盡保、倒逼節地、監管到底
——全國保障性住房供地工作聚焦

    新華社北京7月17日電(記者 王立彬)中央作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重大部署後,按照“依法依規、應保盡保”原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積極落實保障房建設用地指標、加快土地供應、跟蹤開發建設、查處違法改變土地性質,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落實並及時轉化為有效供應,滿足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求。

    保障性住房用地“應保盡保”

    據國土資源部數據,2011年,全國住房用地計劃21.8萬公頃,計劃供應量和實際供地量同比分別增加18%和72.6%;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計劃7.74萬公頃,佔住房用地計劃的35.5%,計劃和實際供地同比分別增加17.6%和138.9%。

    為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國土資源部先後就加強土地供應調控、切實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等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加大土地供應結構調整力度,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供應管理,對列入年度供地計劃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應保盡保。對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等特殊領域供地政策及林區棚戶區改造和農墾危舊房改造等工作,也出臺配套政策。此外,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單獨或會同相關部門出臺一系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政策,形成全口徑、多層次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政策體系。

    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説,要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2010年,全國保障性住房供地25萬畝,同比增長51.3%,各省(區、市)保障房供地做到了應保盡保。從今年的計劃指標來看,各地保障房建設用地也有充足的保證,重點是要加強監督確保落實。”

    “倒逼”房地産節約用地

    城市新審批、新開工住房項目,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70%以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量不得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70%,是業內熟知的“兩個70%”。

    由於我國工業化、城鎮化處於快速發展階段,人地關繫緊張格局不斷加劇,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難以為大多數居民提供大戶型住房消費。在總量被限定忍氣吞聲前提下,“兩個70%”成為保障房用地應保盡保、解決人民群眾住房問題的一大關鍵。國土資源部在加強農用地轉用審批、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規模同時,反復明確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有關通知,切實保證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不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

    統計顯示,報國務院批准建設用地的84個城市在2007至2010年共報批建設用地16.07萬公頃,其中住宅用地5.67萬公頃,佔批准用地總面積的35.25%。住宅用地中,“三類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積3.98萬公頃,佔住宅用地的70.29%。

    與其説“擠壓”商品房用地,不如説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倒逼”集約節約用地。

    保障民生用地要“管到底”

    “作為房地産調控的重要部門,必須為遏制房價快速上漲,穩定住房價格做出積極貢獻。2011年要加強土地供需雙向調節,調整房地産用地結構,加強房地産用地情況的動態監管。”在部署2011年“雙保工程”時,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強調,為落實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順利落地,國土資源部及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在督促各地落實住房供地計劃同時,必須積極推進供後監管,確保建設任務真正“落地”。

    國土資源部明確要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從事商業性房地産開發。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後,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對已供應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設標準、增加套型面積。借保障性住房用地之名規避招拍挂出讓政策搞商品房開發的,將重點查處並公開曝光。

    今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地”責任追究制度將全面推行。嚴重違法違規又不糾正的用地者,將被禁止通過劃撥、出讓方式取得新土地。改變保障性住房建設內容的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已作為商品住房銷售的,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如果對違法違規企業查處不落實,將按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第15號令,對地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實施問責。

關於利用債券融資支持保障房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我國“十二五”時期改善民生的重點工程,也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如期完成“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建設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務,現就充分發揮企業債券融資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支持作用,引導更多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發行企業債券應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企業債券具有期限長、利率低的優勢,是保障性住房項目市場融資的較好工具。為完成“十二五”規劃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各地按《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進行規範後繼續保留的投融資平臺公司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應優先用於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只有在滿足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需求後,投融資平臺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用於當地其它項目的建設。 >>>詳細閱讀

住房城鄉建設部:重點抓好四項工作推進保障房建設

    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 杜宇)記者14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下一步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重點抓好四項工作,努力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

    這四項工作分別是:

    --促進度,確保完成今年的建設任務。今年計劃建設的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項目,最遲要在11月底前全部開工。其中,主體結構完工的要佔到三分之一以上。上年結轉的項目也要加快建設進度,確保年內基本建成400萬套。各地要貫徹落實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既要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也要促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詳細閱讀

 
 
 相關鏈結
· 打開保障房建設的三個問號
· 山西:頂烈日 戰“三伏” 快速推進保障房建設
· 江蘇保障房開工率超六成“真實有效”居全國前列
· 相關部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7月起建立保障房的統計調查制度
· 安徽:落實資金助力保障房建設 完成年度目標近八成
· 山西省再出新政 加快保障房建設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