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 記者23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2010年國稅系統“三公”決算216631.7萬元。
“三公”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1420.9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48623.6萬元,公務接待費66587.15萬元。
2011年,國稅系統“三公經費”預算213834.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543.0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45588.31萬元,公務接待費66703.5萬元。
稅務總局表示,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三公經費”中央財政撥款預算數和決算數,包括國稅系統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截至2010年底,國稅系統共有3567個預算單位。稅務機構包括總局、省局、地(市)局、縣(區)局和鄉(鎮)分局(所)五級。
稅務總局還表示,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是指國稅系統本年度中央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包括使用當年中央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主要用於參加國際稅收會議、稅收協定談判、反避稅談判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主要用於報廢車輛更新,稅務稽查、稅收徵管、納稅服務等執法執勤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社會相關部門開展稅收協作,跨地區稅務部門之間的稅收徵管、稅務稽查、聯合辦稅等業務招待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