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識國情水情?從戰略高度審視水資源
我國地理氣候條件特殊,是世界上水情最複雜、治水任務最繁重、江河治理難度最大的國家。人多地少水缺,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與生産力佈局不匹配是我國的基本國情。
日前召開的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強調,長期以來,我們對人多水少的國情缺乏足夠的認識,一定要從戰略全局的高度審視水資源問題,增強水憂患、水危機意識,加快水利改革發展,夯實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利基礎。
從水資源總量看,我國人均佔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全國年缺水量達500多億立方米,近2/3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
從時間分佈看,降水年內和年際變化大,60%至80%降水集中在汛期;從空間分佈看,呈南多北少、東多西少的分佈格局。北方地區國土面積、耕地、人口分別佔全國的64%、60%和46%,而水資源量僅佔全國的19%。
更嚴峻的是,伴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國水生態環境惡化壓力不斷加大。目前全國11.6萬公里河流中有6.6萬公里劣于Ⅲ類,水土流失面積達356萬平方公里,佔國土面積的1/3以上。
這些是我們必須深刻認識的基本國情和水情。
新地位,新要求,新目標
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強調,新形勢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對水提出了新的要求,發展和水資源的矛盾更加突出,水對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的影響更加突出。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迫切需要,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增強抵禦自然災害綜合能力的迫切需要。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建設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舉措,注重科學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大力發展民生水利,不斷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水利可持續發展,努力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水利現代化道路。
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力爭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後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減災體系、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水資源保護和河湖健康保障體系、有利於水利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和制度體系。
三條“紅線”管好水資源
確定用水總量控制“紅線”。2020年全國年總用水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這是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守住這條“紅線”,必須嚴格控制流域與區域取用水總量,建立覆蓋流域和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域的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等的取水申請不予批准;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實現採補平衡。
用水效率控制“紅線”。2020年萬元國內生産總值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明顯降低,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這是實現用水總量控制的前提。守住這條“紅線”,必須儘快制定區域、行業和用水産品的用水效率指標體系,逐步、穩妥地推進水價改革,不斷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強化用水定額管理,強化計劃用水管理;加快推進節水技術改造,制定節水強制性標準,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
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到2020年,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明顯改善,城鎮供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為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建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評價體系,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入河湖排污口監督管理;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強水源地保護和綜合治理;加快推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作,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
為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再次強調,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把各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等主要控制性指標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硬約束”,納入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
統籌使用土地出讓收益
水利建設滯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水利投入機制不健全。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強調,要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力爭今後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土地出讓收益的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加快水利改革發展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保障政府財政性資金投入的關鍵舉措,對於增加水利投入、彌補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缺口將發揮重要作用。
針對土地出讓收益和農田水利建設資金需求不匹配的區域性矛盾,明確要求要強化省內統籌,中央也要統籌部分資金。中央統籌一部分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主要用於糧食主産區、中西部地區農田水利建設任務重地區的農田水利建設,不僅有利於平衡區域間自然和經濟條件差異,解決發達地區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無處可用的難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而且有利於加大糧食主産區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投入力度,儘快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
另外,各地也要積極爭取對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實行省級統籌,重點投向糧食主産區、貧困地區和農田水利建設任務重的地區。
再有,凡使用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項目,必須符合農田水利建設規劃。要確保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專項用於農田水利建設,嚴禁各種擠佔、挪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