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記者 杜宇)住房城鄉建設部17日公佈對各地列入新增限購城市名單的5項建議標準。
這5項建議標準分別是:
——6月份國家統計局新建住房價格指數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價格指數月環比增幅較高、排名靠前的;
——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價比去年年底漲幅超過或者接近全年房價控制目標的;
——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較高的;
——位於已限購區域中心城市周邊,外地購房比例較高的;
——存在房價上漲過快、調控政策執行不嚴格等突出問題,社會反映強烈的。
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符合上述條件較多的即2條以上的城市,建議列入新增限購城市名單。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具體標準進行適當修改。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省(區、市)對上半年轄區內各城市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對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進行約談。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政策;限購範圍僅限于城市局部區域、部分房屋類型等的要儘快調整,從嚴執行。
落實房地産調控政策 我國多城市出臺“限購”令 ·滬發佈一系列限購細則:購房需查驗戶籍婚姻證明
2月19日,一家三口在上海辛根路上的一家房産仲介了解行情。當日,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上海已出臺了執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細則。根據細則,購房需查驗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證明資料。新華社記者 張明 攝
在上海購買住房,不僅要執行“限購”規定,還必須提交家庭戶籍、婚姻等材料,以供房地産交易中心審核。2月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發了執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細則。
1月31日,上海出臺限購政策,規定: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上海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擁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關個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則暫停向其售房。 >>>詳細閱讀
住房城鄉建設部:違反限購規定買賣住房有風險
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 杜宇)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負責人15日表示,有的城市由於個別購房人超出當地規定的家庭限購套數,新購住房無法辦理合同備案或房地産登記,引起了一些經濟和法律糾紛,給購房人帶來了重大風險。
針對這種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負責人鄭重提醒:房地産交易各方參與人應當詳細了解房地産調控政策,重點是本地區限購住房套數的相關規定,防止因對政策的不了解而産生經濟和法律風險。
房地産銷售機構要加大對限購措施等調控政策的告知力度。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應當在銷售現場、經營門店顯著位置標示限購措施的主要內容,並加強對員工管理和培訓。房屋銷售人員、經紀人員應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如實準確告知每一位購房者相關政策並作出必要的風險提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退房糾紛。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