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28日電(記者 盧堯)《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意見》將從今年9月1日起執行。根據該意見,到2011年底,全省每個行政村建成一所標準化的村衛生室,並實行一體化管理。
安徽省將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實施範圍,逐步建立村醫準入、退出機制,完善村醫補償、養老政策。
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為保證在村衛生室執業的村醫合理收入不降低,按照補助水平與當地村幹部補助水平相銜接的原則,根據村衛生室和村醫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多渠道予以補償。對村衛生室實行藥品零差率的補助,省財政按每1000個農業戶籍人口每年補助村衛生室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