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開通。開通兩天,“粉絲”已過萬。微博的“個人介紹”中寫道:“齊心協力打四黑,警民聯手除四害”,正反映出此次“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背後的執法邏輯:重視民意、順應民意、依託民意。
買到假貨、吃到“毒物”,周邊是收贓銷贓的“黑市場”、涉黃涉賭的“黑窩點”……這樣的狀況,公眾難以滿意。在公安機關此前的“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中,“四黑”也正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治安問題。這樣的民意基礎,可謂此次專項行動的“第一推動力”。
從另一個方面説,無論是制假販假還是食品安全,都與公眾利益切身相關。對於政府部門的工作,群眾的判斷不僅來自總結中的數字、媒體上的報道,更來自實實在在的感受。“打四黑”打的是群眾最痛恨的違法犯罪,保的是生活最基本的內容,也將成為公眾評判公安部門工作的窗口。其成效如何,影響著公眾安全感,也影響著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任何社會管理活動,只有獲得堅實的民意基礎,才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優化效果。作為對公眾訴求的回應,“打四黑”同樣也只有在民意的支撐之下,才能更好地進行。“四黑”往往藏身於基層社區及其周邊,社會力量的引入,可説是打好這場攻堅戰的關鍵。犯罪線索的提供、執法辦案的協助、建議意見的提出等,都需要公眾的積極參與。向社會公佈電話等舉報方式,開通互動微博,顯示出公安機關對群眾力量的依仗和重視。
理清專項行動的民意邏輯,對公安機關來説,還應該有一個深刻的認識,就是要對自身執法行為提出更高更嚴的要求。鼓勵群眾參與、依靠群眾支持,自然不能拒絕群眾監督。專項行動實際效果如何,群眾評議才是“晴雨錶”、“計分器”。
突破重點難點,通過對要害領域、部位、環節的強勢打擊,形成威懾預防效應,發揮教育引導作用,是專項行動的一般安排。而其最終目的,是將“短期治標”落實到“長期治本”上來。把專項行動的成果長效化、把專項行動的方式制度化,才能保證公眾安全感、滿意度長期的落實。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的公安機關已經進行了打擊涉及食品藥品犯罪的制度化嘗試。遼寧公安機關建立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機構。重慶、北京等地公安也建立相應的專門偵查隊伍。這些創新舉措,無疑為打擊整治實現由專項行動向長效機制的延伸過渡,提供了寶貴的借鑒。
這次專項行動也是一次社會管理創新的嘗試。的確,動員群眾的力量參與其中,以社區為平臺、派出所為主力,公安部開通首個官方微博,都折射出公安機關在社會管理創新上的種種探索。實際上,專項行動背後的民意邏輯,也同樣可以使用在社會管理創新上,傾聽公眾呼聲,順應民意需求,動員社會力量,也是社會管理創新的要義所在。説到底,社會管理就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馬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