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中小學教師可以評教授級職稱了
——解析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新華社北京9月1日電(記者 趙超)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我國現行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隨著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教師隊伍結構的不斷優化,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存在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不夠銜接等問題,而最主要的問題是等級設置不夠合理。
按照現行規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相當一部分中小學教師在評上限定的最高職稱後,會産生“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惰性思想,職業發展空間受限,進取心和積極性不高。
另一方面,職業發展空間受限還不利於穩定教師隊伍。一些教師為了實現自己的職業願景,或放棄教師工作,或轉而追求行政職務。同時,這樣的職稱制度也不利於吸引更多的人才特別是中高級人才在中小學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不利於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併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職稱等級上,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並完善了與之相配套的評價標準和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從2009年2月起,在陜西省寶雞市、山東省濰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開展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以寶雞市為例,這個市于2010年3月底率先完成改革試點工作,近3.5萬名中小學教師均實現新舊職稱(職務)的順利平穩過渡,圓滿完成了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參加職稱評審的教師中有296人獲聘高級教師,還有12人被推薦晉陞正高級教師。
寶雞市中小學教師認為,改革中增設職稱拓展了自己的發展空間。廣大教師普遍反映,在中小學教師中設立正高級職稱,使他們切實感覺到地位提高了,發展空間廣闊了,幹工作有了動力,幹事業有了奔頭,增強了進取意識。在改革中被評為高級教師職稱的寶雞市金臺區東仁堡小學教師陳展宏説:“這次改革讓我們得以重新審視教師這個職業。我們小學教師感到獲得了尊重,受到了激勵,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是更加開闊的平臺。”
教師們還認為,改革在教師評價標準上找準了方向。這次改革試點改變了原來職稱評價中過分強調論文和學歷的傾向,轉向注重對師德、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業績貢獻的要求。從教20年、長期擔任班主任的寶雞市鳳縣雙石鋪中學教師王磊説:“以前大家認為班主任工作壓力大,很多教師都推脫不願幹。改革後的評價標準對班主任工作提出年限要求,一些教師已經主動提出擔任班主任。”
如今,這項惠及千千萬萬中小學教師的改革將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學教師職業地位,鼓勵更多高學歷、高素質人才從事中小學教育的重要舉措。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也為分類推進職稱改革探索了路子。據了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正在抓緊研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總體思路,以中小學教師職稱和工程師職稱制度改革為突破口,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通盤考慮各個職稱系列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