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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百姓一片凈土—近5年來中國打黑除惡鬥爭紀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0日 16時51分   來源:新華社

還百姓一片安寧的凈土
——近5年來中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紀實

    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記者鄒偉、王立武)“抓捕成功!”“行動成功!”……

    9月5日深夜,福建南平某地。捷報從各個抓捕點陸續傳回當地公安局指揮部。

    “打了一場漂亮仗!4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抓獲,團夥成員已經抓獲20多名。”直接負責抓捕行動的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王錫章難掩興奮。這是近日各地警方打黑除惡集中統一行動的一幕。

    今年9月以來,福建、湖南、浙江等11個省區市公安機關同步行動,統一收網,共打掉18個涉黑組織、270個惡勢力團夥,抓獲2182名黑惡犯罪嫌疑人。

    這也是近年全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一個縮影。5年來全國共打掉涉黑組織2131個,剷除一大批惡勢力犯罪團夥,查處涉黑資産100多億元,嚴懲一批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腐敗分子,有效延緩了黑惡勢力在我國的滋生發展,有力維護了全國社會治安大局的穩定。

    為民打黑、為民除惡——五年專項鬥爭有效遏制黑惡犯罪

    10多天前,湖南長沙“12·09”涉黑案首犯郭必武落網。這名綽號“武大郎”的“菜霸”,糾集一夥社會閒散人員,長期盤踞在長沙馬王堆蔬菜市場以暴力手段壟斷經營。該團夥被打掉後,當地蔬菜批發價格應聲回落至正常價位,平均降幅達兩成左右。

    2008年,遼寧省成功打掉以宋鵬飛、任世偉、郝萬春為首的3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繳獲槍支78支,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400余人,破獲刑事案件200余起,查處涉黑資産2億多元。

    黑惡犯罪之惡,從上述案例中可窺一斑。

    事實上,黑惡犯罪在新中國的露頭和發展,始於上世紀80年代初。那時起,打黑除惡工作就受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2005年,有關部門向中央遞交的調研結論是:我國黑惡勢力犯罪已進入活躍期,並可能持續較長一段時間。必須立即行動,防止其坐大成勢。

    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全國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在中央成立了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協調小組,並設立全國“打黑辦”。之後,每年都召開一次全國會議,中央領導同志親自動員部署,各地區、各部門深入推進。

    ——5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摧毀了一大批涉黑組織和惡勢力團夥,檢察機關以涉黑罪名提起公訴1779起,法院一審判決1462起,司法行政機關對518名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和骨幹成員實行跨省異地關押。

    ——5年來,各地把打擊矛頭對準破壞經濟秩序、涉足民生領域的黑惡勢力,打掉盤踞在建築工程、礦産開採、交通運輸、批發市場等領域的涉黑組織1100多個。

    ——5年來,各地堅持除惡務盡,清除官黑勾結的害群之馬,嚴肅查處了一批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腐敗分子,同時打掉了一大批稱霸一方、欺壓百姓的農村黑惡勢力。

    ——5年來,各地辦理了數以萬計的群眾舉報線索,從中打掉了一大批血債纍纍的黑惡勢力,破獲一大批擱淺多年的積壓案件,為百姓申了冤,消除了積怨,辦結了一大批信訪積案、難案。

    “打黑除惡是名副其實的‘國家行動’,也是實實在在的‘民心工程’。”全國“打黑辦”副主任、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廖進榮説,每打掉一個為害一方的黑惡勢力,都能破獲幾十起、甚至上百起刑事案件,110報警量大幅減少,殺人、涉槍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續下降。

    “打早打小”“斷血”“打傘”——打黑除惡水平在實戰中不斷提高

    “‘打早打小、露頭就打’是我國打黑除惡的一項方針,也是中國特色打黑除惡法寶。”廖進榮説,黑惡勢力犯罪一般都有一個積小惡為大惡的演變過程,從國內外經驗教訓來看,初期易打,坐大難打。

    與此相印證,過去5年間,同被剷除的涉黑組織數量相比,同期被打掉的惡勢力團夥數量更加龐大。例如,截至今年5月,安徽警方在專項鬥爭中共偵破涉黑案件37件,打掉的惡勢力團夥達1168個。

    “惡是黑的後備軍,除惡必須打早打小。”公安部刑偵局打黑二隊處長程力遠説,如嚴厲打擊鄉霸、村霸、街霸等團夥型犯罪,應將其消滅在萌芽狀態、初級階段,防止其坐大成勢。

    程力遠表示,經濟利益的驅動是黑惡犯罪根本的成因,以黑護商,以商養黑,為其向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滲透、破壞打基礎。如果一個黑惡團夥想繼續發展壯大,一項重要的需求就是向政界滲透,為獲取更多經濟利益,也是為尋求“保護傘”的庇護。

    “所以,我們在實戰中特別強調要‘斷血’和‘打傘’。”程力遠進一步解釋,“斷血”,就是摧毀經濟基礎,不給其東山再起的機會;“打傘”,就是挖出那些為黑惡勢力撐腰的“保護傘”,將違法亂紀的公務人員繩之以法。

    為了更有效打擊黑惡勢力的經濟依託,我國立法、司法部門祭出了法律武器:《刑法》修正案(八)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增加了財産刑。最高法的有關司法解釋也規定,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於犯罪的工具等,都應當依法追繳沒收。

    能否揪出“保護傘”,是打黑除惡成敗的關鍵所在。各地把打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緊密結合,建立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參與重大涉黑案件偵查的工作制度,對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同步開展偵查,一旦查實,堅決查處,決不姑息。

    程力遠還介紹,當前,一些“超常戰術”已成為打黑除惡的常用手法。例如,“下打一級”,即上級公安機關調配警力打擊下級公安機關轄區內的黑惡勢力,如遇到一些重大案件,由公安部直接協調、組織。此外,異地用警、異地關押、指定管轄等也被廣泛運用,有效排除官黑勾結對案件偵破的負面影響。

    黑惡不除,風暴不息——不斷深入推進打黑除惡“人民戰爭”

    “儘管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明顯成效,但當前我國黑惡勢力犯罪處於活躍期、多發期,黑惡勢力不斷轉型發展,抗打擊能力增強,打黑除惡仍是一項長期、艱巨、複雜的鬥爭。”廖進榮説。

    他介紹,當前黑惡勢力發展的新特點包括:

    ——黑惡勢力開始從幫派向公司化、企業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轉變,組織頭目“幕後化”特徵十分明顯,同時積極向政界滲透,以逃避打擊處理。

    ——黑惡勢力逐漸從暴力犯罪向“軟暴力”發展變化,更多地運用擺場造勢、言語恐嚇、跟蹤滋擾等手段,“圍而不打、打而不傷、傷而不重”,從而達到非法目的。

    ——一些黑惡勢力還存在嚴重侵蝕基層組織、跨區域甚至跨境發展等特徵。黑惡勢力互相提供打手、窩藏逃犯、轉移罪證的情況不斷出現,一些沿海城市、港澳臺黑社會組織和內地黑惡勢力勾結,開設賭場、販賣毒品、洗錢犯罪有所抬頭。

    為實現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機構和隊伍專業化,5年來,我國已建成一支初具規模的打黑除惡專業力量:中央層面,成立了3個有組織犯罪偵查隊,由全國“打黑辦”統一調用,幫助各地解決案件偵辦中的疑難問題;地方層面,中央編辦給予一定的專項編制,在省級、省會市和計劃單列市建立了一支打黑除惡專業隊伍,成為打黑除惡的“尖刀”和“拳頭”。

    為加大案件偵辦力度,最高檢、公安部建立了聯合掛牌督辦制度。為加強執法監督,公檢法司等部門建立了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通報制度,對案件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環節進行全程監督。

    針對黑惡勢力犯罪出現的新變化、新特點、新手段,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下發了《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統一執法標準,解決了法律適用問題。司法行政部門對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重大涉黑組織頭目實行跨省異地服刑制度。

    打黑除惡工作在各地得到空前的重視。各地普遍成立了黨委政府領導挂帥,政法委牽頭,公檢法司、紀檢、組織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組織領導協調機構。一些地方相繼出臺打黑除惡工作規範。

    “我們把打黑除惡作為維護社會、創造良好經濟發展環境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湖南郴州市委書記戴道晉在受訪時深有感觸地説,這幾年當地經濟建設能夠實現較快發展,民調顯示老百姓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大幅提升,與下大力氣打黑除惡是分不開的。

    廖進榮呼籲,打黑除惡必須進一步深入發動群眾,緊緊依靠群眾。一方面加強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社會的反黑意識;另一方面要不斷擴寬民意溝通渠道,發動群眾積極檢舉揭發黑惡犯罪線索,認真對待群眾訴求,完善有獎舉報、實名反饋等工作制度,讓黑惡勢力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中不再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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