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記者 何雨欣、徐蕊)記者29日從財政部獲悉,根據財政部近日發佈的公告,中央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産財務管理逐步規範。
2010年,財政部組織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部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預算資産財務情況進行了檢查。其中,檢查了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煤礦安全監察局、氣象局等部門所屬的28個二級預算單位,以及13所中央高校和4個科研院所。
檢查結果表明,隨著部門預算改革的不斷推進,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不斷加強預算資産財務管理,健全規章制度,細化預算編制,規範預算財務行為,逐年消化結余資金,預算資産財務管理逐步規範。但檢查也發現,被查單位預算資産財務管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包括:
——會計機構不健全,會計人員配備不足,個別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預算編制和執行不夠規範;
——一些單位資産管理基礎薄弱,固定資産核算不實等問題較為突出;
——部分事項的會計核算不實;
——在執行稅收、津貼補貼、非稅收入等國家政策過程中還有不夠規範的方面和環節。
財政部表示,總體看,行政單位預算資産財務管理較事業單位規範,問題相對較少,高校及科研院所預算資産財務管理較為薄弱,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真實、財務管理問題比較突出,個別高校還存在“小金庫”等嚴重問題。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財政部已依法下發處理決定,責成被查單位調賬補稅、加強管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截至2011年7月底,大部分問題已整改到位,已有2名責任人被依法追究了相應的責任。”財政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