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近期出臺系列措施,包括實行鄉鎮幹部基層補貼、村幹部獎補政策、保障鄉鎮(街道)綜合治理經費、提高村級組織經費最低標準等。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補助資金預計達8億元,涉及53萬多人。
這是自去年7月以來,新疆第三次推出加強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隊伍建設舉措。據了解,實行鄉鎮幹部基層補貼的範圍是,鄉鎮在職在崗人員,包括鄉鎮機關及站所幹部、中小學教師、衛生院工作人員。
保障鄉鎮(街道)綜合治理經費標準為,每個鄉鎮、街道每年補助綜合治理經費5萬元;實行村幹部包括十戶長維護穩定獎補,平均每人每年600元。提高村級組織經費最低標準,每村經費平均達4萬元;對全區2661個集體經濟收入不足3萬元的村,每村每年補助3萬元;對1360個集體經濟收入3萬元左右的村,每村每年補助1萬元。(記者戴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