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 呂諾)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12日説,基本藥物制度自2009年8月實施以來,群眾用藥負擔有所減輕。基本藥物在基層的銷售價格較制度實施前平均下降約25%。
12日在衛生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鄭宏將基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人民群眾得到的實惠概括為“一降一升”。“一降”主要是指基本藥物在基層的銷售價格明顯下降;“一升”主要是指醫保報銷比例明顯上升。
目前,全國各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均實現了在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實行零差率銷售,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據鄭宏介紹,31個省份已經建立以政府主導的省級非營利性藥品集中招標平臺。截至9月底,共有29個省份出臺了新的基本藥物採購機制文件,26個省份啟動了新一輪採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逐步完善,25個省份出臺了基層綜合改革或多渠道補償實施辦法,24個省份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費標準,將基層現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及藥事服務成本合併為一般診療費,多數省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人次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在8至10元,個人自付部分均在1至2.5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也取得成效。
鄭宏説,各地採取不同方式對鄉村醫生進行專項補助;各省積極核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在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分配比例,一般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30%至40%撥付給村衛生室;各地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30個省份創造條件為鄉村醫生解決新農保,江蘇省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把鄉村醫生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中央財政支持下,衛生部在中西部地區22個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3.05萬個鄉鎮衛生院開展藥學人員培訓工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切實做好基本藥物質量監管工作。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工作也已全面展開。
據鄭宏介紹,截至9月底,基本藥物制度在上海等6個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所有村衛生室實現全覆蓋,在北京等7個省份60%以上的村衛生室實施。下一步,衛生部將重點落實中央財政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的補助政策,並採取多種形式穩定鄉村醫生隊伍,確保今年年底村衛生室實現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要繼續加強基層綜合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最遲于2012年調整基本藥物目錄,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工作;要加大對醫務人員培訓工作的投入,尤其是加強全科醫師和藥學人員的培訓工作,推動科學規範合理使用基本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