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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佈公租房建設管理新規:外來人口納入保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20日 07時21分   來源:人民日報

北京公佈公租房建設管理新規
   新就業職工和外來人口納入保障
    

    核心提示

    無論是商品房市場還是保障房建設,首都北京都是全國關注的焦點。

    10月1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了北京市政府印發的《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新規定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這意味著,北京對公共租賃住房這一保障房新形式有了更為明確的規定。

    誰能租?

    三類人員可申請公租房

    此次公佈的北京市《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方式、供應對象、審核配租及租賃管理等內容作了較為全面的規定。

    在供應對象方面,《通知》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包括三類人員:

    一是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

    二是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三是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應證明且在本市無住房的人員。

    此外,産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供應對象具體條件由産業園區確定。

    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鄒勁松説,這意味著,新就業職工和在北京有穩定就業的外地人員,這兩個群體也新納入到住房保障範圍。

    據了解,目前北京超過限價房標準又無力購買商品房的人群較多,主要包括新就業職工、新畢業學生等,這類群體是北京目前房屋租賃消費的主體。

    之所以將三口之家年收入定在10萬元,一是根據房價收入比測算,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的,無力購房,需要公租房過渡;二是根據北京市統計局公佈數據測算,2011年北京市三口之家家庭可支配收入預計為96000元;三是考慮北京市公租房租金實行市場化,在收入上不應作嚴格限制。

    如何租?

    每年對承租家庭進行復核,不再符合條件的應退出

    根據國務院“按照略低於市場租金的原則合理確定”的要求,對於公租房的租金,北京市制定了“市場定價、分檔補貼、租補分離”的原則。

    《通知》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要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

    對於符合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條件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家庭提出的租金補貼申請給予租金補貼。補貼對象、標準根據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積標準等因素確定。

    同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金補貼單獨核算,承租家庭交納租金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再依照相關規定向承租家庭發放租金補貼。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用於交納租金。

    《通知》還規定,公租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産權單位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扣。每年將對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復核,不再符合條件的應退出。騙租的,將被取消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申請。

    如何建?

    四大主體三種方式籌集公租房

    據悉,北京市早在2009年就開始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全市已累計落實公租房項目98個、10.3萬套。目前,中關村園區、亦莊開發區5000余套公租房竣工並開始啟動配租,預計年內全市將實現配租1萬戶以上。

    公租房是今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秦海翔介紹,北京計劃“十二五”期間建設收購公租房30萬套以上,佔公開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今年,北京計劃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6萬套。

    如此大量的公租房從何而來?《通知》規定,市和區縣政府應當按照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加快推進公租房建設。産業園區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建設、籌集公租房,鼓勵社會單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鼓勵投資機構和房地産開發企業建設、持有、運營公租房。政府、園區、社會單位、投資機構,構成了北京籌集公租房的“四大主體”。

    政府可採取新建、收購、長期租賃三種方式籌集公租房。新建包括集中建設和配建;收購,既可以在滿足配售房源需求時,收購在建但尚未配售的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也可以收購安置後仍有剩餘的定向安置房,還可以收購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及社會存量房源。

    在資金落實和土地供應等方面,北京市明確:廉租房與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資金統籌使用;優先安排儲備土地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0%,且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落實稅費減免政策;爭取公積金貸款、商業銀行貸款、信託資金、發行債券等,拓寬融資渠道。

    全覆蓋

    合理引導居民住房消費觀念

    鄒勁松表示,目前中國的住房理唸有待調整和引導,很多家庭都是集中一個家庭的財富,才買上了一套房子,這樣做會透支消費能力,形成較大的負擔。如果公租房規模增大了,並且將新就業職工和外地人納入保障範疇,就可以引導年輕人的住房消費理念。年輕人可以實現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租到買的住房之路,這樣有利於延緩各種需求涌入商品房市場。

    北京市同時明確,新規定實施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逐步統一申請、審核和分配,具體辦法將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北京一直以來解決住房問題的思路有三句話: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鄒勁松表示,出臺這個文件標誌著北京市住房保障制度體系完全建立。

    此前,北京市對最低收入群體出臺了廉租房管理辦法,對低收入、有一定支付能力的群體,有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對中等收入家庭,出臺了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此次公租房新規將新就業職工和在北京穩定就業的外地人員納入其中,實現了北京市住房保障方式的“全覆蓋”。(記者 朱競若 王明浩 余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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