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 朱立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日前在通報黑龍江省雞東縣金地煤礦“10·11”重大透水事故時指出,事故暴露出事發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落實,沒有執行有掘必探的探放水規定等諸多問題。
今年10月11日,黑龍江省雞西市雞東縣金地煤礦發生重大透水事故,經初步核查,當班入井24人,其中11人安全升井,13人被困。
據介紹,事故發生後,這個礦的礦主組織惡意隱瞞事故,後經群眾舉報核實。事發礦為個體私營煤礦,證照齊全,設計生産能力9萬噸/年。據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事發礦井下地質資料不清,掘進工作面掘進時未採取探放水措施,放炮導通老空水。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指出,這起事故暴露出事發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落實,沒有執行有掘必探的探放水規定;水文地質資料不清,圖紙與實際嚴重不符;當班帶班礦領導未下井帶班;事故發生後,礦方不但未組織搶救,還有組織地惡意瞞報事故。駐礦安監員嚴重失職,明知發生透水事故也不報告。
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已對這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為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兩部門要求各地加強礦井水文地質基礎工作,嚴格執行井下探放水各項規定,加大對事故及瞞報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