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鄭曉奕)國家電監會26日宣佈啟動“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專項行動”,表示將通過歷時一年的專項監管,規範社會用電秩序,提高供電服務水平,讓百姓“用得上電、用得起電、用得好電”,尤其是在當前電力供需緊張狀況下,確保優先保障民生用電。
國家電監會主席吳新雄表示,這次聯合各供電企業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開展的專項行動,將突出“四個保障”任務,就是保障居民生活用電不隨便拉限,在正常供電情況下嚴禁隨意對居民生活停電限電,對因為線路和送變電設施檢修改造需停電的,必須至少提前1天告知。保障居民生活用電按實計費和收費,要求供電企業按國家批准的電價,依據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計算電費,不隨意分攤電費。保障居民生活用電質量,出現電力故障要求供電企業在規定時限內搶修並及時恢復。保障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時得到報裝接電,要求供電企業主動及時為保障性住房辦理用電報裝申請,為住戶規範提供新裝、增容和用電變更服務。
專項行動還要求抓好“六個落實”舉措,就是落實供電企業及時報送有序用電方案;落實有序用電有關規定,不隨意拉限居民生活用電;落實居民的用電計量準確和按實收費措施;落實保障性住房及時報裝接電;落實人民群眾投訴渠道暢通;落實督查整改處置機制,對侵害百姓利益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專項行動將持續至明年底。百姓若有用電方面的投訴,可撥打12398電力監管投訴舉報熱線或95598供電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