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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書全面介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涵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27日 10時34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楊維漢、田野)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全面介紹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內涵,展示了新中國立法成就。

    白皮書全文約2萬字,分為前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特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完善、結束語等部分。

    白皮書指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保證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礎,是中國發展進步的制度保障。

    白皮書介紹,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實現了中國從幾千年封建專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偉大跨越,徹底結束了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歷史,人民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經過各方面堅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底,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意志,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白皮書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實踐的法制體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興旺發達的法制保障。它的形成,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白皮書強調,社會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是實踐經驗的總結、提煉。社會實踐永無止境,法律體系也要與時俱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同樣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必須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不斷向前推進。

    白皮書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對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提出了更為突出、更加緊迫的要求。中國將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加快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

    據了解,白皮書中文版單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國新華書店發行。

白皮書:探索公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形式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田野)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探索公眾有序參與立法活動的途徑和形式,完善立法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和公佈法律法規草案徵求意見等制度,建立健全公眾意見表達機制和採納公眾意見的反饋機制,使立法更加充分體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意願。

    白皮書説,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完善人大代表參與立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法律案審議制度,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審議和表決機制;建立健全立法前論證和立法後評估機制,不斷提高立法的科學性、合理性,進一步增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

    白皮書還指出,在完善各項法律制度的同時,更加注重保障法律制度的有效實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做好法律法規配套規定制定工作;完善法律解釋機制的途徑和方法,建立法律解釋常態化機制,對需要進一步明確法律規定的具體含義或者法律制定後出現新情況需要明確法律適用依據的,及時作出法律解釋;健全備案審查機構,完善備案審查機制,改進備案審查方式,加強對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健全法律法規清理工作機制,逐步實現法律法規清理工作常態化,確保法律體系內在科學和諧統一。

中國完善刑事法律制度加強人權保護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楊維漢)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加大了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健康等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進一步完善了中國刑事法律制度,加強了對人權的保護,體現了中國社會文明的發展和國家民主法治的進步。

    刑法是規定犯罪與刑罰的法律規範。它通過規範國家的刑罰權,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國家安全。白皮書顯示,截至2011年8月底,中國已制定一部統一的刑法、8個刑法修正案以及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並通過了9個有關刑法規定的法律解釋。

    白皮書指出,中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變化的實際,適時對刑法進行修改和解釋,不斷完善刑事法律制度。2011年2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作了比較重大的修改,取消了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佔中國刑法死刑罪名的19.1%;完善了對未成年人和年滿75周歲的老年人從寬處理以及非監禁刑執行方式的法律規定;把不支付勞動報酬嚴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醉酒駕駛機動車等危險駕駛行為,規定為犯罪。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任重道遠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田野)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成就輝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任重道遠。在新的起點上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展完善的內在要求,也是今後立法工作面臨的重要任務。

    白皮書指出,中國已經確定了本世紀頭二十年發展的奮鬥目標,進入改革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國內外形勢的新情況新變化,廣大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改革發展穩定面臨的新課題新矛盾,迫切需要法律制度建設予以回應和調整。實現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迫切需要法律制度建設予以推動和引導。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格局複雜化的客觀現實,對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愈來愈高,通過立法調整社會利益關係的難度愈來愈大。

    白皮書指出,適應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中國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緊緊圍繞實現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不斷健全各項法律制度,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

中國重視法律保障市場主體公平、有序競爭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吳晶晶)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重視通過法律保障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有序競爭。

    白皮書顯示,截至2011年8月底,中國已制定經濟法方面的法律60部和一大批相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借鑒國際經驗,規定禁止倣冒、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不正當有獎銷售、詆毀競爭對手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經營者公平競爭的權益。價格法規定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反壟斷法對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經營者集中等壟斷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

    白皮書指出,中國依法對財稅、金融、外匯、投資等體制進行改革,建立了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宏觀管理體系。中國經濟的市場化進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中國保護外國投資者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程卓)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截至2010年底,中國共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710747家,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1078.58億美元,充分表明中國保護外國投資者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白皮書指出,為推進改革開放,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中國制定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對外國投資者在中國的投資條件、程序、經營、監督、管理和合法權益的保障等作出規定,確定了外國投資者在中國投資應當尊重中國國家主權的原則,以及中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平等互利、給予優惠、遵循國際通行規則等原則,為外國投資者在中國進行投資創造了良好的環境。為更好地體現平等互利和遵循國際通行規則,中國多次對這三部法律進行修改完善,充分保障了外國投資者在中國投資、開展經貿活動的合法權益。

中國制定多部法律規範行政機關行使權力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楊維漢)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十分重視對行政機關行使權力的規範,依法加強對行政權力行使的監督,確保行政機關依法正確行使權力。截至2011年8月底,已制定行政法方面的法律79部和一大批規範行政權力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

    ——中國制定了行政處罰法,確立了處罰法定、公正公開、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等基本原則,規範了行政處罰的設定權,規定了較為完備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執行程序,建立了行政處罰聽證制度,行政機關在作出對當事人的生産生活可能産生重大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前,賦予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權利。

    ——制定了行政復議法,規定了行政機關內部自我糾正錯誤的機制,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提供救濟。依據這部法律,平均每年通過行政復議處理行政爭議8萬多件。

    ——制定了行政許可法,規定了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機關和實施程序,規範了行政許可制度,併為減少行政許可,明確了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同時規定,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和仲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行政機關採用事後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情形下,不設行政許可。

    ——制定了行政強制法,明確了設定和實施行政強制的原則,規範了行政強制的種類、設定權限、實施主體和實施程序,為保證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據悉,為了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一次通過9個法律修正案,取消11項行政許可;國務院先後撤銷了中央一級的許可事項1749項、改變管理方式121項、下放管理層級46項。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動態、開放、與時俱進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楊維漢)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了動態、開放、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將伴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國家建設的實踐而不斷發展完善。

    白皮書指出,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通常是對這個國家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現狀的反映。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法律體系需要不斷豐富、完善、創新。中國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整個國家還處於體制改革和社會轉型時期,社會主義制度還需要不斷自我完善和發展,這就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必然具有穩定性與變動性、階段性與連續性、現實性與前瞻性相統一的特點,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必然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而不是靜止的、封閉的、固定的,必將伴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國家建設的實踐而不斷發展完善。

    白皮書強調,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過程中,中國立法機關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始終圍繞國家的工作重心,積極行使立法職權,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立法工作,積累了一些寶貴經驗,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立法路子。

    --堅持有目標、按計劃、分階段積極推進。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進程中,中國立法機關根據各階段中心工作,立足現實、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區別輕重緩急,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抓緊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法律法規,積極穩妥地推進立法工作,逐漸形成了有目標、按計劃、有重點、分階段推進法律體系建設的方法,集中立法資源,突出立法重點,及時滿足了改革開放快速推進的需要,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供了有效路徑。

    --堅持多層次立法齊頭並進。適應中國的基本國情,根據憲法確定的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主動性的原則,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前提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決定制定在經濟特區範圍內實施的法規,逐漸形成了多層次立法共同推進的立法工作格局,既大大加快了法律體系建設的步伐,又充分照顧到了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供了可行的工作模式。

    --堅持綜合運用多種立法形式。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項科學的系統工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立法機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抓緊制定各方面迫切需要的法律規範,同時注重對法律規範的修改和廢止,及時對法律規範進行解釋和清理,綜合運用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等多種立法形式,全方位推進立法工作。既促進了立法質量的不斷提高,保證了法律體系的科學和諧統一,又為保障法律規範的有效實施奠定了基礎。

中國已制定社會法18件旨在維護社會公平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楊維漢)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截至2011年8月底,中國已制定社會法方面的法律18件和一大批規範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障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

    社會法是調整勞動關係、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規範,遵循公平和諧和國家適度干預原則,通過國家和社會積極履行責任,對勞動者、失業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以及其他需要扶助的特殊人群的權益提供必要的保障,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

    白皮書顯示,中國制定了勞動法,將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勞動保護、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以及勞動爭議、勞動監察等關係納入調整範圍,確立了中國的基本勞動制度;制定了礦山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産法等法律,對安全生産、職業病預防等事項作了規定,加強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制定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建立健全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合同、促進就業和解決勞動爭議的制度;制定了紅十字會法、公益事業捐贈法和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了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和管理的制度;制定了工會法,並先後兩次進行修訂,確定了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明確了工會的權利和義務,對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白皮書指出,中國重視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制定了社會保險法,確立了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會保險體系,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五項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能夠獲得必要的物質幫助和生活保障;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規定了勞動者在不同統籌地區就業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國務院還制定了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等行政法規,並決定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推動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白皮書還指出,中國重視保障特殊群體的權益,制定了殘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在保護特殊群體權益方面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法律制度,對於保護特殊群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已制定現行憲法和有傚法律共240部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楊維漢、田野)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已制定現行憲法和有傚法律共240部。

    白皮書介紹,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立法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截至2011年8月底,中國已制定現行憲法和有傚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規706部、地方性法規8600多部,涵蓋社會關係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各個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經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比較完備,法律體系內部總體做到科學和諧統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白皮書指出,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各項法律相適應,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立法權限,國務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還制定了大量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為促進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發揮了重要作用。

    白皮書指出,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促進法律體系科學和諧統一,中國各級立法機關先後多次開展法律法規清理工作。2009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集中開展了對法律法規的全面清理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廢止了8部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對59部法律作出修改;國務院廢止了7部行政法規,對107部行政法規作出修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廢止地方性法規455部,修改地方性法規1417部,基本解決了法律法規中存在的明顯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等問題。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適應歷史進程逐步形成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楊維漢、田野)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歷史進程而逐步形成的。

    白皮書介紹,建國初期,中華人民共和國面臨著組建和鞏固新生政權、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實現和保障人民當家做主的艱巨任務。根據政權建設的需要,從1949年到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前,中國頒布實施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工會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人民法院暫行組織條例、最高人民檢察署暫行組織條例、懲治反革命條例、妨害國家貨幣治罪暫行條例、懲治貪污條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及有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司法機關的組織、民族區域自治和公私企業管理、勞動保護等一系列法律、法令,開啟了新中國民主法制建設的歷史進程。

    白皮書介紹,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確立了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原則,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的根本政治制度,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制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確立了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1956年,中國共産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國家必鬚根據需要,逐步地系統地制定完備的法律”。此後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中國立法機關共制定法律、法令130多部。這個時期的民主法制建設,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供了寶貴經驗。“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國的民主法制建設遭到嚴重破壞,立法工作幾乎陷於停頓。

    白皮書介紹,1978年,中國共産黨十一屆三中全會深刻總結建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作出了把黨和國家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並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次會議開啟了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歷史新時期。這個時期立法工作的重點是,恢復和重建國家秩序,實行和推進改革開放。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修改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規定縣和縣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將縣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改為由選民直接選舉等,同時制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7部法律,拉開了新時期中國大規模立法工作的序幕。

    白皮書介紹,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和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為新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保障,標誌著中國民主法制建設進入新的歷史階段。中國先後於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對憲法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確認了非公有制經濟在國家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將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以及“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等內容寫入憲法,推動了中國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各方面的發展和進步。這個時期立法工作取得的突出成就,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礎。

    白皮書介紹,1992年,中國共産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作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戰略決策,明確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制來規範和保障。中國立法機關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快經濟立法。

    白皮書介紹,1997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對外開放水平的不斷提高、民主法制建設的深入推進和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為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21世紀,中國共産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了21世紀第一個十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遠景目標,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明確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經過這個階段的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

    白皮書指出,進入新世紀,根據中國共産黨第十六次、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的在本世紀頭二十年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這一目標,為了使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中國立法機關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改革開放時代要求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張春曉)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

    白皮書指出,中國新時期最鮮明的特點是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改革開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進。一方面,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內在要求,是在深入總結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豐富實踐經驗基礎上進行的。另一方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環境,發揮了積極的規範、引導、保障和促進作用。

    白皮書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妥善處理了法律穩定性和改革變動性的關係,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成功做法,又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一步發展預留了空間。

467萬多人民調解員以“中國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程卓)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目前,中國共有人民調解組織82萬多個、人民調解員467萬多人,形成了覆蓋廣大城鄉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為預防和減少民間糾紛、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人民調解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紛爭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中國憲法、民事訴訟法對人民調解的性質和基本原則作了規定,國務院頒布了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不斷發展。

    白皮書顯示,2009年,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767萬多件,調解成功率在96%以上。為進一步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完善人民調解制度,中國制定了人民調解法,將人民調解工作長期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制定為法律。

中國10年收繳侵權盜版複製品7億多件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吳晶晶)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據不完全統計,2001年至2010年,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共收繳侵權盜版複製品7.07億件,行政處罰案件93000多起,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2500多件。

    白皮書指出,中國高度重視保護知識産權,頒布實施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知識産權海關保護條例、特殊標誌管理條例、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等以保護知識産權為主要內容的一大批法律法規。

    1982年制定的商標法是中國開始系統建立現代知識産權法律制度的重要標誌,為進一步提高中國的知識産權保護水平,並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中國不斷健全知識産權法律制度,先後多次對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在立法原則、權利內容、保護標準、法律救濟手段等方面,更加突出對促進科技進步與創新的法律保護。

    白皮書顯示,截至2010年底,中國累計授予各類專利389萬多件,有效註冊商標達460萬多件,其中來自177個國家和地區的註冊商標有67萬多件。

中國加強環境領域行政執法 5年查處違法企業8萬多家次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陳菲、楊維漢)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不斷加強環境領域行政執法,近5年來,共依法查處環境違法企業8萬多家(次),取締關閉違法排污企業7293家。

    白皮書指出,中國重視保護人類賴以生存和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制定了環境保護法,確立了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基本方針,規定了各級政府、一切單位和個人保護環境的權利和義務。為預防建設項目對環境産生不利影響,制定了環境影響評價法。針對特定環境保護對象,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大氣污染防治、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法律。

    白皮書同時指出,國務院制定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地方人大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制定了一大批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中國已經建立了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體系,截至2010年底,共頒布1300余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要求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張春曉)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具有十分鮮明的特徵,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白皮書指出,各國的歷史文化傳統、具體國情和發展道路不同,社會制度、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不同,決定了各國的法律體系必然具有不同特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經濟社會發展實踐經驗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體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十分鮮明的特徵。

    白皮書説,一個國家法律體系的本質,由這個國家的法律確立的社會制度的本質所決定。中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這就決定了中國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會主義的法律制度,所構建的法律體系必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性質的法律體系。

    白皮書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所包括的全部法律規範、所確立的各項法律制度,有利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充分體現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維護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人民當家做主。中國制定哪些法律,具體法律制度的內容如何規定,都堅持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出發,從人民群眾的根本意志和長遠利益出發,將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統帥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陳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發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個有機統一整體,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統帥。

    白皮書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以憲法為統帥,以法律為主幹,以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重要組成部分,由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組成的有機統一整體。

    白皮書強調,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統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於統帥地位,是國家長治久安、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根本保障。中國現行憲法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符合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它是經過全民討論,于1982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先後通過了4個憲法修正案,對憲法的部分內容作了修改。

    白皮書説,中國現行憲法在保持穩定的同時,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推進而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及時將實踐證明是成熟的重要經驗、原則和制度寫入憲法,充分體現了中國改革開放的突出成果,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偉大成就,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不斷發展,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保障。

    白皮書同時指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幹,解決的是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問題,是國家法制的基礎,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不得與法律相抵觸。此外,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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