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陳鍵興)記者27日從海協會獲悉,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框架協議)第十一條規定,經雙方聯絡確認,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經合會)定於2011年11月1日在杭州舉行第二次例會。
經合會臺方召集人高孔廉、首席代表梁國新等一行將於10月31日抵達杭州。經合會大陸方面將由召集人、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首席代表、商務部副部長蔣耀平共同帶隊,成員包括商務部、國臺辦、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7個部門的13名經合會代表及相關工作人員。
本次經合會例會,雙方將評估框架協議早期收穫執行情況,回顧經合會各工作小組工作,就下階段工作計劃交換意見,並商討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