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記者 趙超)記者2日從中國殘聯獲悉,中國殘聯、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近日出臺政策,進一步完善康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加大康復扶貧貸款和貼息力度。
康復扶貧貼息貸款是國家專項用於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的信貸資金。自2008年起,隨著國家扶貧信貸資金管理體制的改革,康復扶貧貸款同步進行了管理體制的改革。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廣大農村殘疾人在享受各項基本社會保障的基礎上,謀求發展、增加收入的願望更加迫切,對發展生産的資金需求與日俱增,期盼國家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的信貸資金支持。
按照新的規定,自2011年開始,中央安排康復扶貧貸款指導性計劃從每年不少於8億元調整為每年不少於10.3億元。同年開始,中央財政在貼息期內,項目貸款由按年利率3%給予貼息調整為按年利率5%給予貼息,到戶貸款由按年利率5%給予貼息調整為按年利率7%給予貼息。
四部門要求,項目貸款的扶貧效益應保證平均每3萬元貸款扶持一個殘疾人或家庭穩定脫貧三年以上。到戶貸款扶貧效益應保證平均每2萬元貸款扶持一個殘疾人或家庭穩定脫貧一年以上。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合作組織和能人大戶扶貧效益應保證平均每4萬元貸款扶持一個殘疾人或家庭穩定脫貧兩年以上。對扶貧成效顯著的項目,根據其生産的實際需要,康復扶貧貸款和貼息原則上可以連續扶持不超過三年,扶持人數在第一年基礎上逐年遞增20%。
今後,殘聯將會同財政、扶貧部門審核確定康復扶貧貸款項目,財政部門審核並撥付康復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各級殘聯還將加強與財政、扶貧部門的協調配合,依靠優勢産業和龍頭企業,共同選擇適合農村殘疾人發展生産的項目,創造條件幫扶貧困殘疾人落實貸款增加收入。
另外,有條件的地方將加大康復扶貧貸款擔保金或風險金制度的試點力度,進一步緩解貧困殘疾人貸款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