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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通過更嚴謹管理制度保障業主共有資金安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3日 15時1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劉德炳)《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共有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22日開始在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兩個《辦法》旨在進一步強化業主大會的民事主體地位,通過更加嚴謹的管理制度保障業主共有資金安全,明確了物業共用部分收益歸業主共有,有利於推進北京市業主大會建設。

    長期以來,由於業主大會的法律地位缺失,民事行為能力還不完善,業主大會無法登記為實體組織,也無法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業主大會備案登記後,可以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刻製印章,在銀行開立業主大會賬戶管理業主共有資金。這將有利於進一步強化業主大會的民事主體地位,為業主依法行使建築區劃內物業共用部分的管理權利創造條件。

    據了解,《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共有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重點對以下兩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一是通過更加嚴謹的管理制度保障業主共有資金安全。如要求業主大會依法建立業主共有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聘請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建立財務檔案,從制度和人員上保障資金安全,由業主大會設立專門機構監督業主共有資金的使用。二是進一步明確了住宅小區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的用途和使用程序,確保業主大會依法行使自我管理權利。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兩個《辦法》的推出,標誌著北京市物業管理將進入業主主導時代,對理順物業管理市場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保證業主更加有效地行使自我管理權利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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