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27日電(記者 朱旭東)江蘇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實施意見》,江蘇將用10年左右時間,建立起全科醫生制度,達到每萬名居民有3名以上全科醫生服務的目標,讓每一位患者都可以及時在社區醫院得到診療。
全科醫生可以稱為有中國特色的“私人醫生”。意見規定,取得執業資格的全科醫生一般註冊1個執業地點,也可根據需要多點註冊執業,可以在社區醫院全職或兼職工作,也可以依法獨立開辦個體診所或與他人聯合開辦合夥制診所。
全科醫生將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係。參保人員可在本縣(市、區)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或全科醫生範圍內自主選擇簽約醫生,期滿後可續約或另選簽約醫生。
在全科醫生的服酬方面,江蘇省規定,全科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按年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分擔,具體標準和保障範圍由各地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基本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為解決現階段全科醫生緊缺問題,江蘇省將大力推進基層在崗醫生轉崗培訓。對江蘇省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已完成全科醫學知識相關培訓的骨幹醫師,按需進行1年時間的轉崗培訓。同時,鼓勵醫院醫生到基層服務,嚴格執行城市醫院醫生在晉陞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基層累計服務1年的規定。通過一系列努力,力爭到2012年,使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