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23日電(記者邱明)據廣東省紀委22日向廣東省政協十屆十七次常委會議通報,今年以來,廣東全省共有106名縣處級以上黨政“一把手”違紀違法被查處,佔被查處縣處級以上幹部人數的43.3%。
據通報,今年廣東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接受信訪舉報93309件(次),初核違紀線索4075件,新立案4416件,其中廳級幹部34件37人、縣(處)級幹部211件215人;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3.49億元;重點查處了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嚴重違紀違法案,深圳市政協原副主席、汕頭市原市委書記黃志光違紀違法案等大案要案。其中茂名重大系列腐敗案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波及黨政部門105個,市轄6個縣(區)的主要領導全部涉案。
通報説,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中,今年廣東全省共查辦商業賄賂案件1066件,涉案金額5.9億元。在整治領導幹部違規收受紅包禮金、離職或退休後違規從業以及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問題中,共查處45名領導幹部收送紅包問題,涉及金額792萬元,查處領導幹部離職或退休後違規從業問題51個。查處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單位42個,涉及金額376萬元。
此外,全年全省查處教育亂收費問題302起,涉及金額2200多萬元;公務出國(境)、公務購車、公款接待費用等納入電子監察系統實時監督,全省黨政機關因公出國人次同比減少23.6%,新購公務用車費用減少39.7%,公務接待費用同比減少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