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華春雨、 徐硙)全國人大常委會26日開始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以下簡稱《中意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議案。
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在受國務院委託對議案作説明時表示,《中意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內容符合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司法實踐,符合我國的利益和實際需要。這一條約的批准和生效,有利於加強中意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合作,有利於促進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進一步發展。
為了進一步加強中意兩國司法合作,打擊涉及兩國的犯罪,經國務院批准,2003年10月和2010年3月,由外交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組成的中方代表團與意方代表團在羅馬就締結《中意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舉行了兩輪談判,並就條約全部條款達成一致意見。2010年10月7日,楊潔篪與意大利司法部部長安傑利諾·阿爾法諾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羅馬簽署了這一條約。
《中意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共22條,主要內容包括條約的適用範圍、拒絕或者推遲協助的理由、司法協助請求的形式和內容、請求的執行、保密和特定用途、送達文書、調取證據、證人和鑒定人的保護、爭議的解決、條約的生效和終止程序等。
條約規定,雙方負責聯絡的中央機關,中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意方為意大利共和國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