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2月28日電(記者衛韋華)救助對象從100多萬人增加到400多萬人,從單一的城市低保到現在涵蓋城鄉、醫療、住房各方面的廣覆蓋體系……“十一五”期間,甘肅省救助工作迅速發展,到2011年底,基本建立了多層次、廣覆蓋、立體式、全縱深的社會救助體系。
據甘肅省民政廳副廳長郭華峰介紹,從2007年到2011年,甘肅省經常性救助人數從161.47萬人增加到425.9萬人,中央和省級支出社會救助資金從13.6億元增加到69.5億元,增長5.1倍。城市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從每人每月168元、95元提高到225元、208元,補助水平與全國平均水平基本持平;保障對象達到86.9萬人,佔全省城市總人口的12.6%,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實現了應保盡保。
此外,甘肅農村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從每人每年685元、每月18元提高到1096元、77元,基本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保障對象達到326.5萬人,保障比例和覆蓋面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實現了廣覆蓋、保基本的救助目的。
目前,甘肅形成了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自然災害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為主要內容,以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為補充,與住房、教育、司法救助銜接配套,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
同時,甘肅省進一步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加快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積極拓展社會救助內容,社會救助範圍逐步擴大,救助水平明顯提升。在全國率先以省政府令出臺《甘肅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供養方式實現由農村互助共濟向政府財政負擔的歷史性轉變。今年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提高到年人均2710元和2040元,供養人數達12.5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