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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為增值稅改革試點推出過渡性財政扶持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18日 20時46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1月18日電(記者 葉鋒、周琳)備受關注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自今年1月1日在上海啟動以來,至今已逾半月。記者18日從此間舉行的“上海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宣講會議”上獲悉,目前試點各項工作有序推進,運行情況總體平穩。上海市財稅部門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過渡性財政扶持措施。

    根據部署,上海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成為此次“營改增”的試點範圍,其中的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産租賃和鑒證諮詢。試點過程中,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進行抵扣。

    在18日的宣講會議上,上海市財稅部門負責人就試點情況和相關財稅政策問題向與會的2000多位民營企業家作了通報、宣講。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財政局局長蔣卓慶介紹,上海已制定了以“企業據實申請、財政分類扶持、資金及時預撥”為主要內容的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

    “企業據實申請”,是指財稅部門在試點企業辦理納稅申報、實際繳納稅款時,同步佈置試點企業填報《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企業稅負變化申報(審核)表》。試點企業根據稅制改革前後比較,如發生實際稅負確實是有所增加的,可向財稅部門提出實施財政扶持政策的申請。

    “財政分類扶持”,是指財稅部門根據試點企業提出申請的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分類扶持:對確實由於新老稅制轉換等原因導致企業稅負增加的,據實落實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對由於種種原因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試點企業,財稅部門將會同有關行業協會或工商聯建立協調評估機制,研究分析企業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的具體原因,區別不同情況,在過渡期內給予適當的財政政策扶持,並逐步予以規範,以保證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

    “資金及時預撥”,是指財政部門根據對企業申請的審核情況,將財政扶持資金及時預撥至試點企業。在具體操作時,將充分考慮企業稅負增加的實際情況,原則上採取按月跟蹤分析、按季審核預撥、按年據實核算的辦法。

    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局長顧炬表示,此次改革更側重於從制度層面解決影響服務業發展的稅收瓶頸問題,有利於減少營業稅重復徵稅,有利於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延伸二、三産業增值稅抵扣鏈條,有利於服務業出口。據介紹,目前上海不少企業已在利用改革機遇,積極整合業務資源,優化供應鏈,轉變經營方式,拓展業務空間。

    據介紹,已有12萬戶企業經確認納入上海此次“營改增”試點範圍,其中一般納稅人約3.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8.5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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