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9日電(記者楊維漢)記者1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保障民生,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進一步做好涉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執行工作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緊密結合中央有關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把做好涉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執行工作作為當前的工作重點,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要求,嚴格責任,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指出,全國法院要對涉農民工工資執行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掌握案件總數、種類等情況,研究提出對策。要充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的作用,對農民工申請人開闢綠色通道,對案件特別是群體性申請或上訪案件,要及時受理或處理,優先安排解決。按照有關規定減免申請執行費、實際執行支出等費用。
通知強調,對涉農民工工資案件,要按照申請人請求或者按照規定流程及時主動查找被執行人財産線索。根據情況強化凍結、扣押、查封、拍賣、變賣等強制措施。對被執行人惡意拖欠、攜款逃匿等行為依法追究規避執行的責任,依法處罰。違法情節嚴重的,依法拘留、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涉農民工工資執行案件較多的法院,可開展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對已經到位的執行款,要簡化審批發放手續,保障農民工及時、足額領取。對被執行人沒有履行能力而申請執行農民工確有經濟困難的,可根據各地司法救助的規定,及時給予執行救助。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各級法院必須緊緊依靠黨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法院以執行工作聯席會議等為載體的聯動機製作用,及時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産,對符合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條件的,與有關部門協調,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對重大、疑難案件,要與勞動、工會、信訪、公安、城管等執法部門密切配合,做好預案,聯動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