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25日電(記者 呂曉宇)記者從山西省煤炭廳獲悉,山西將把2012作為煤礦安全“基礎建設年”,努力實現重特大事故零發生。山西將對事故礦井實施嚴懲,礦井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整頓1年。
去年,山西在全國率先完成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兼併重組,全面進入礦井改造提升建設階段。今年,山西將通過強化企業崗位安全責任制、突出治理瓦斯和水患、安全標準化建設等8項措施推進煤礦安全生産建設。
山西要求煤礦必須建立專業的瓦斯抽採機構和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配足配強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健全“通風可靠、抽採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到年底,全省50%以上的生産礦井要達到這個要求;到年底,全省所有礦井要建立“探測超前、預報準確、防治達效、管理到位”的防治水工作體系,不達要求的一律停工停産整頓。
山西將事故礦井實施查處通報、事故約談、經濟罰款和停工停産等嚴厲懲處手段,同時建立事故礦井整頓恢復機制,對發生一般事故的,整頓期限3個月;對發生較大事故的整頓期限6個月;對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整頓期限1年。整頓結束後,煤礦管理部門對礦井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産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