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新華社記者 劉詩平 劉暢 張勇)龍年伊始,兩岸經貿互動再傳“捷報”。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赴臺設立分行事項繼獲得島內金融監管機構批准後,又獲得島內經濟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分行掛牌營運只欠“臨門一腳”。
根據台灣經濟主管部門日前公佈的核準內容:中國銀行申設台灣分行的營運資金約等值12億新台幣,交通銀行台灣分行的營運資金約等值15.5億新台幣。
中行和交行有關負責人接受新華社記者問詢時表示,將積極做好營業執照申請等各項開業準備工作,爭取早日開業。開業後將在許可範圍內從事經營商業銀行業務。
根據島內有關規定,在臺設立“代表處”期滿一年的陸資銀行可申請在臺設立分行,申請步驟分“三步走”:向臺金融監管機構提出申請;經過臺經濟主管部門核準;向臺金融監管機構申請營業執照等。
據島內業界人士預計,若進展順利,兩家陸資銀行分行有望今年上半年內掛牌營運。
交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交行將嚴格按照兩岸監管要求和申設步驟,積極做好營業執照申請、營業場所裝修、人員招聘等各項開業準備工作,爭取早日實現開業目標,為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中、交兩行在臺分行籌設邁出穩健步伐,使兩岸經貿雙向良性互動在新年伊始即呈現出“龍抬頭”的喜人之勢。據台灣方面統計,一月單月陸資赴臺投資金額已超越去年全年金額,也逼近前年全年的高點。
此間分析認為,隨著年初兩岸關係經受重大考驗,兩岸關係在新的一年有望迎來新的機遇,邁出新的步伐,開創新的局面。
“我們將加快推進兩岸金融合作,儘快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探索兩岸銀行相互參股等新的合作方式。我們將把兩岸産業合作提上重要日程,爭取有所突破。我們將與台灣有關方面加強溝通,切實為陸資入島提供必要環境和條件。”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最新發表的新年寄語中説。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張冠華在接受本社記者採訪時説:“兩岸金融業的相互開放,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重要內容。兩家陸資銀行的台灣分行如期獲得核準,説明ECFA早收計劃中的服務貿易條款獲得了履行,另一方面陸資正式進入島內金融領域,這對兩岸建立更加緊密的經貿夥伴關係具有標誌性意義。”
他還認為,台灣地區金融業十分發達,這使得大陸銀行在島內開展業務面臨相當的競爭壓力。“不過大陸銀行的優勢也十分明顯,一方面是其在大陸和全球各地密集的營業網點,構成了龐大而雄厚的資本實力。更重要的是,這兩家銀行在入島前已長期從事針對臺商的信貸業務,在台灣建立了一定的客戶群,在運作兩岸資金往來方面經驗豐富”。
據了解,中行和交行的台北代表處分別成立於2010年10月和11月,在屆滿1年後提出升格為分行的申請。此外,建設銀行和招商銀行的台北代表處分別成立於2011年5月和6月。
去年年底,台灣金融監管機構放寬對陸資銀行在臺投資限制,開放陸資銀行參股台灣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但大陸銀行在臺設分行、參股只能選擇其一。
據島內媒體披露,台灣當局正研擬開放陸資赴臺投資21項公共建設。此外,台灣當局還有望于3月宣佈第三階段開放陸資赴臺投資項目。屆時,製造業、服務業和公共建設等都有望鬆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