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12日電(記者 于嘉)2012年,內蒙古自治區將安排3億元,在烏海市、鄂爾多斯市和赤峰市等地的13個礦區,進行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治理面積共計20平方公里。
記者日前從內蒙古國土資源廳獲悉,今年,內蒙古將對重要採礦集中區開展地質環境詳查,編制區域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規劃,建立區域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網絡,實施礦山地質環境遙感信息動態監測。
據了解,內蒙古將以鄂爾多斯市為試點,積極構建和諧礦區,全面落實礦産資源規劃確定的最低開採規模制度和準入條件,實施礦産開發項目社會風險評估和聽證制度,探索提高礦山所在地農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徑,建立礦地矛盾協調化解機制,建立對農牧民環境污染補償機制,強化礦山企業的社會責任。
2011年,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投入3.88億元,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50個,恢復治理面積30平方公里,區域人居環境治理得到改善,8.2萬人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