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 陳菲)2011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立足於監督、關心、支持檢察工作,共提出26件議案、60件建議和25件提案。記者日前從最高檢辦公廳了解到,截至2011年8月底,111件議案、建議和提案,均在規定期限內全部辦結。
最高檢承辦的111件議案、建議和提案,由610余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提出,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梳理這些議案、建議和提案,其內容涉及面廣。有關於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問題,包括制定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法,制定人民監督員法,反家庭暴力法,舉報人制度法;有關於加強檢察機關的內部監督問題;有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和檢察隊伍建設問題;有關於加強保障律師辯護權的建議等等。
最高檢辦公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和往年相比,這111件議案、建議和提案呈現出兩方面新特點:一是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立法的建議數量明顯上升。二是更加關注檢察機關的自身監督。
據了解,這些議案、建議和提案,最高檢單獨辦理39件,與其他單位分別辦理17件,主辦10件、協辦34件,參閱辦理11件。其中,單獨辦理、與其他部門分別辦理以及主辦並需書面答覆代表委員的30件建議和9件提案中,對所反映的問題已經解決或能夠解決的17件建議、3件提案,均向代表委員詳細介紹了目前的工作情況,明確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對應當解決但條件暫不具備或需要進行調研的7件建議、1件提案,均説明了暫時不能解決的原因和解決的計劃;對確實因體制、工作機制、工作條件所限不能解決的6件建議、5件提案,均客觀充分、實事求是地説明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