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2月27日電(記者劉良恒)27日湖南省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稱,經過半年多時間調研起草,並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後,《創新型湖南建設綱要》已在湖南省政府常務會議上原則通過,並於2月23日湖南省委常委會議審定,即將由湖南省委、省政府公佈實施。
新聞發佈會上,湖南省科技廳黨組書記、廳長彭國甫介紹説,《創新性湖南建設綱要》之所以備受矚目,一方面其背景源於黨中央2006年確定的構建創新型國家戰略,另一方面是由於“創新型湖南”與“綠色湖南”、“數字湖南”、“法治湖南”緊密銜接,是落實湖南省委九屆十次會議提出的建設“四個湖南”發展戰略的重要一環。
作為一部地方性創新型社會建設綱要,《創新型湖南建設綱要》從“現實基礎和發展需求”、“總體思路和建設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四個方面提出了22條具體規定,並充分對接了湖南省“十二五”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科技、教育、人才等專項規劃,規定“創新型湖南”是指以科技創新為主體、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的全社會協同創新。
彭國甫介紹説,創新型湖南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到2015年,全民創新意識明顯增強,開放協同創新水平顯著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和科技進步貢獻率大幅度提升,全社會創新格局基本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創新體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基本建成創新型湖南。
一些科技界專業人士認為,《創新型湖南建設綱要》不僅為湖南未來創新型省份建設繪製出具體“路線圖”,更重要的是進一 步推動了地方黨委更加重視打造創新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