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8日電(記者 賴少芬)從3月8日起,廣東省珠三角17個監測站點正式公佈包括PM2.5在內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成為我國第一個按照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公佈監測指標並評價空氣質量的城市群。根據廣東省的統一安排,廣州市10個站點和深圳的18個站點也同期按照新標準發佈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從3月8日開始,廣東省環境信息綜合發佈平臺共發佈國家新標準規定的六種污染物七項指標和空氣質量指數(AQI)的數據,包括PM2.5、PM10、臭氧、一氧化碳等,數據每隔一小時更新一次,市民只要登錄廣東省環保公眾網就可以進行查詢。
記者在廣東省環境信息綜合發佈平臺上看到,地圖上通過不同顏色顯示出珠三角空氣質量情況的形勢圖,還可以看到每一個站點的空氣質量情況。比如群眾關注的PM2.5污染情況,從圖上可以看到,8日上午8點,整個珠三角核心區的PM2.5污染相對於其他地區的濃度要高一些。再點擊具體的站點,可以顯示最近1小時均值和最近24小時均值兩個數據。
“從我們近一年的監測數據來看,2011年,廣州、佛山、深圳、東莞PM2.5的年平均濃度在37-47微克/立方米之間,與新標準35微克/立方米的限值相比,超出6%-34%,與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濃度值相比,PM2.5濃度的超標率介於4%-10%。”廣東省環保廳副廳長陳光榮説,“按照新標準評價,珠三角各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率將下降10%—30%。”
記者了解到,此次首批17個監測站點遍佈珠三角各市,其中,12個為“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量監控網”的粵方子站,于2005年建成;另5個為國家863重大項目“重點城市群大氣複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範”新建的監測子站,由科技部與廣東省聯合建設,相關的發佈技術也來自於該863重大項目的技術創新。
陳光榮透露,根據廣東省的統一安排,在今年的6月5日前,珠三角60個站點都將按照新標準發佈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到2013年底前,韶關、汕頭、湛江也按照新標準發佈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到2014年底前,全省其他市都按照新的標準發佈空氣質量監測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