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 韓潔、徐蕊)財政部22日消息説,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我國將對液晶顯示板等4個稅目商品進口關稅暫定稅率進行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後,我國進口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組的液晶顯示板將不再執行原先3%的暫定稅率,而是恢復執行5%的最惠國進口關稅稅率。
此外,為鼓勵關鍵零部件進口,我國將對進口照相機用帶屈光度調節裝置的目鏡和其他帶屈光度調節裝置的目鏡執行10%的進口暫定稅率,低於15%的最惠國稅率;而進口切紙機用橫切刀單元的暫定稅率也調整為3%,低於8%的最惠國稅率。
此次調整最受市場關注的就是液晶顯示板稅率的上調。
儘管近年來我國彩電行業發展迅速,但由於生産液晶電視的核心部件——液晶顯示板嚴重依賴進口,長期“缺屏之痛”也制約著彩電行業發展。我國先前對進口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組的液晶顯示板執行3%的暫定稅率,目的就是為了支持國內彩電等電子信息行業發展,降低其從國外進口液晶顯示板的成本。
不過,業內人士指出,我國對液晶面板執行3%的進口關稅明顯低於印度、巴西、俄羅斯等同類新興市場國家水平,隨著國內多條液晶面板生産線的陸續上馬,液晶面板市場供求狀況正在發生變化,有必要適度上調進口稅率,這將對國內液晶面板行業以及彩電行業的發展産生積極影響,進一步提升國內液晶面板産品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