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和諧使命行動計劃近日在瀋陽啟動。該計劃提出的總體目標是,利用兩年時間,使全省國有大中型企業調解組織組建率達85%以上,民營企業調解組織組建率達75%以上,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解組織組建率達70%以上,鄉鎮街道調解組織組建率達85%以上。力爭將50%以上爭議案件通過預防調解解決在基層。
據悉,這一計劃的發起並負責推行的是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廳、司法廳、人民法院、總工會等8個單位。
據介紹,該計劃將重點推進5項任務:示範引領,全面鋪開,抓好國有企業爭議預防調解工作;典型引路,持續推進,抓好民營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突出重點,層級構建,抓好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工作;依託平臺,結合實際,抓好社會組織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加載功能,延伸觸角,抓好鄉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工作。
據悉,8個單位已明確責任分工。企業單位,要求以單位工會或相關部門為主導,以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為重點,以分支機構調解組織為基礎,以調解小組為基本單位,積極構建由工會部門代表、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法律專家等組成的多層次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持續提升預防調解工作效能。對於已經成立工會的企業要設立調解委員會,尚未成立工會的企業要創造條件成立調解委員會,同時將工會組建與調解組織建設同步推進。對於沒有建立調解委員會的中小企業,要通過推舉職工代表負責調解工作。(記者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