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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務實多贏——上合組織執法安全合作成果顯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09日 16時56分   來源:新華社

堅持務實多贏原則 維護地區安全穩定
——上合組織執法安全合作成果顯著

    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鄒偉、張藝)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安全會議秘書第七次會議將於4月12日在北京舉行,重點討論地區安全形勢以及深化安全領域合作等議題。

    2004年6月建立的秘書會議是上合組織協調和磋商安全合作的重要機制,成為上合組織執法安全合作向縱深發展的重要保障。10年來,在各成員國的共同努力下,上合組織經受住了各種安全威脅與挑戰的衝擊,在執法安全合作領域取得顯著成果,有力維護了地區的安全和穩定。

    以制度建設促安全合作

    共同防禦、共同安全的訴求催生了上合組織。

    上合組織以維護地區安全、促進共同發展為己任,確立了“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提出了“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觀,體現了開放包容、多樣和諧的鮮明特點。

    10年來,執法安全合作始終是上合組織的核心職能和工作重心,同時也是上合組織框架下多邊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打擊“三股勢力”、毒品走私和跨國有組織犯罪為重點的執法安全合作領域,一直是各成員國最關切且最具潛力的領域。尤其是在國際形勢風雲變幻的最近5年裏,上合組織執法安全合作蓬勃發展,至今已具備堅實的國際法律基礎、完善的組織機構和一系列務實合作機制。

    10年來,上合組織成員國開展執法安全合作的法律基礎日益完備。近幾年先後簽署或通過了涉及上合組織成員國合作打擊非法販運武器、彈藥和爆炸物品;組織和舉行聯合反恐演習的程序協定;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應對威脅本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事態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機制條例;反恐專業人員培訓;共同打擊犯罪等一系列協議、協定和條約,形成了涵蓋信息安全、聯合執法、打擊毒品和犯罪的完備專業法律體系。

    值得一提的是,《上合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是國際上首部對恐怖主義及其行為、組織進行定義的公約,《上合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合作協定》在國際上首次對信息安全相關概念進行了界定,對國際社會開展相關合作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

    以大型活動、聯合演習促多樣化進程

    大型活動、聯合演習為上合組織成員國維護地區安全與穩定提供了合作平臺。

    上合組織創造性地進行了大型國際會議和大型活動的聯合安保合作,先後建立了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俄羅斯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5週年慶祝活動、阿拉木圖亞冬會等大型活動安保合作機制。

    “良好的協作機制、通暢的信息平臺,使各成員國在確保平安穩定方面得到了實實在在的支持。”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邢廣程説。

    自2006年以來,上合組織成員國執法安全部門每年的聯合反恐演習實現了機制化。在吉爾吉斯斯坦舉行的“伊塞克湖反恐2007”聯合反恐演習;俄、哈、塔、烏四國舉行的“伏爾加格勒反恐2008”聯合反恐演習;塔、哈、吉三國舉行的“諾拉克反恐2009”聯合反恐演習;俄羅斯舉行“薩拉托夫反恐2010”聯合反恐演習,有效震懾了本地區的“三股勢力”。

    2011年5月,中國主辦的“天山—2號”聯合反恐演習在新疆喀什舉行。這次演習第一次以實際操作的方式在中、吉、塔三方之間進行了情況通報和熱線溝通,第一次演練了“定點清剿”科目,突出了演習效果,取得了巨大成功,創造了成員國執法安全部門聯合反恐演習的新紀錄。

    以安保合作促地區穩定

    謀求共同安全、共同發展和共同繁榮,一直是上合組織各成員國間的共識。

    10年來,上合組織逐步完善了應對威脅地區安全穩定重大突發事件的反應機制。成員國加強情報交流,加大聯合緝捕並移交恐怖分子等跨國犯罪人員的力度,彼此提供安全物資、裝備,幫助當事國有效控制局勢。

    10年來,上合組織搭建了完善的安全合作機制。在組織框架內,安秘會和公安內務部長會議機制日臻成熟,並建立起國防部長會議機制、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機制、總檢察長會議機制、地區反恐怖機構等。這些機制已成為成員國探討國際和地區安全形勢、應對安全領域共同威脅和挑戰、打擊跨國犯罪的有效平臺。

    據了解,下一階段,加強執法安全領域合作仍將是上合組織安全合作原則,明確執法安全戰略目標,建立健全執法安全合作機制,繼續完善法律基礎建設,加強打擊網絡恐怖主義合作,擴大執法安全合作主體範圍,加強內部建設,深化成員國和觀察員國的多邊和雙邊合作,震懾和打擊‘三股勢力’和各類犯罪,防止中亞地區出現動蕩,促進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治久安。

    上合組織步入了第二個十年發展的新階段。它的持續穩定全面發展,既是各成員國安全利益、經濟利益、政治利益的共同追求,也是維護地區安全、實現地區和諧、促進區域經濟走向繁榮的客觀需要。在安秘會的協調下,上合組織的執法安全合作將更加生機勃勃,為成員國打造安全穩定的地區周邊環境作出新的貢獻。 

上合組織成員國禁毒部門領導人第三次會議舉行

    2012年4月2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禁毒部門領導人第三次會議在中國北京舉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內務部禁毒委員會主席維博羅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吉爾吉斯共和國國家禁毒總局總局長奧羅扎利耶夫、俄羅斯聯邦麻醉品監管總局總局長伊萬諾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禁毒署副署長奧季納耶娃、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國家禁毒信息分析中心主任穆哈梅多夫與會。上合組織秘書長伊馬納利耶夫和地區反恐怖機構執委會副主任克魯格洛夫列席會議並致辭。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主持。 >>>詳細閱讀

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決定加強多國合作

    新華社塔什幹3月27日電(記者 董龍江)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第二十次會議27日在塔什幹舉行,會議決定加強成員國主管機關在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方面的合作。

    來自哈薩克斯坦、中國、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6個成員國的代表參加了會議。為防範上合組織成員國境內可能發生新的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活動,會議決定加強成員國主管機關的合作。 >>>詳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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