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科羅爾4月13日電(記者張小軍)帕勞最高法院13日下午批准了中國船員與帕勞政府達成的庭外和解協議,中國船員將於4月18日回國。
被扣中國漁船船長在回答主審此案法官質詢時説:“我們了解協議內容,願意接受協議,我們希望能儘快回家。”
在和解協議得到法官批准後,旁聽的中國駐密克羅尼西亞大使館參讚溫振才説:“中國中央政府和海南省政府對此案都非常關注。我們現在正安排派出包機來接這些船員回家,這是最好的方式。”
溫振才説,在中國船員出獄前,中國外交官將繼續關照他們的生活,保證他們繼續受到帕勞方面的公正待遇。他還透露,據目前安排,遇難中國船員的遺體將同機運回。
3月31日,帕勞警方追捕涉嫌非法進入帕勞海域捕魚的中國漁船時,誤擊中一名中國船員致其死亡,並扣押了另外25名船員,事件發生後,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因中國與帕勞未建立外交關係,代管帕勞事務的中國駐密克羅尼西亞使館立即派員來到帕勞看望被扣船員、處理這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