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胡浩)記者20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為維護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與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2012年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力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餐飲安全監管工作。具體內容包括全面開展學校食堂狀況調查,嚴格供餐模式準入條件,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等。
通知明確,要按照“分片包乾、責任到人”的要求,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強化對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供餐的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和托餐家庭的日常監督管理。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責令整改,及時復查驗收,及時通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對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建議當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停止其供餐資格;對違反法律規定,導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全面建立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供餐的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和托餐家庭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記錄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並向社會公佈。
通知強調,要以中小學食堂及托幼機構食堂為重點,加快推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等級,動員教師、學生和家長積極參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