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25日從民政部救災司獲悉,民政部近日發出《關於認真做好汛期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對今年汛期全國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密切跟蹤本地災情的發生、發展,加強對災害發生趨勢的會商研判,對可能造成損失的災害過程,要及時啟動預警響應,通過手機、廣播、電視、電子屏幕等途徑將預警信息傳送到戶、到人;災害損失數據達到響應等級的,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派出工作組,抓緊下撥救災資金,組織調運救災物資,確保災害發生後24小時內救災人員到位、救災資金到位、救災物資到位,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到位。
同時,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轉移處於危險區域和危險地段的受災群眾,特別要做好位於災害風險區的敬老院、福利院、光榮院、優撫醫院等民政福利及優撫機構內人員的緊急轉移工作,確保群眾生命安全。要及時啟用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轉移群眾,保證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的飲用水喝、有臨時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孩子有學可上,確保受災地區人心安定,社會秩序穩定。
針對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進一步規範資金撥付程序,簡化撥付手續,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嚴格款物使用範圍和程序,定期公佈資金分配、使用和發放等情況,主動接受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