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5月4日電(記者 鄒欣媛)針對寧夏回族自治區同心縣“4·3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寧夏同心縣公安局黨委做出決定,對交警大隊長楊萬海停止執行職務。自治區公安廳責成吳忠市公安局交管局、同心縣交警大隊自下而上逐級作出書面檢查。
目前,事故原因初步調查結果為,車輛寧C25628依維柯客車超過檢驗有效期9個月,保險過期2個半月,核載17人,實載23人,駕駛員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
據自治區公安廳介紹,全區交警已停止休假,全部投入路面,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各級交管部門已開始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隱患,加大對高速公路出入口、事故多發路段等的檢查力度,嚴把客運車輛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嚴格重特大事故的責任追究制度。並認真調查“4·30”事故原因,公安廳和吳忠市兩級交管部門指導協調事故調查中的技術鑒定及責任認定。
另外,今後,寧夏凡發生涉及客車事故和涉及營運車輛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一律向社會公開營運車輛所屬運輸企業、車輛産品生産廠家、駕駛人培訓駕校以及考試發證的車輛管理所。嚴格倒查駕駛人考試、發證、審驗和路面管理責任,發現違法違規發證、考試把關不嚴等問題,一律按規定從嚴追究責任。
4月30日約7時許,同心縣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7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