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5月6日電(記者孔博)記者6日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醉駕入刑”實施1年來,從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廣州市共查獲醉酒駕車877宗,同比下降70.13%。
據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醉駕入刑”實施後,廣州交警針對酒後駕車嚴重違法行為出現的突出時段和路段,堅持採取區域性集中整治行動和夜間常態性專項治理相結合的方式,實現酒後駕駛整治工作由靜態向動態、由時段性向全時段轉變,保持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嚴管態勢。據統計,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全市共查獲酒後駕車違法行為4750宗,其中醉酒駕車877宗,同比分別下降56.31%和70.13%。
據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介紹,針對近期交通狀況,廣州交警從5月5日起全員停休,全面強化事故多發路段的管控力度,嚴格執行7座以上客車逢車必查措施,嚴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廣州交警將建立違法車輛抄告長效工作制度,特別是客運車輛超員、超速、未年審,以及危險品運輸車輛不按照規定路線行駛、校車超員等嚴重違法行為,除了按相關規定處罰外,一律實施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