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記者 王思海)自今年秋季開學起,北京市對公辦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具有京籍的4類寄宿學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北京籍的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殘疾寄宿學生均提高80元的伙食補助,其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60元增加到240元,每年按10個月計發。
記者12日從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為解決九年義務教育階段4類寄宿學生及高中階段殘疾寄宿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伙食問題,緩解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家庭負擔壓力,特研究決定提高這些寄宿學生伙食補助標準。
4類可提高補助標準的寄宿學生具體為:公辦中小學就讀的城鄉低保家庭寄宿學生、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寄宿學生、10個遠郊區縣公辦農村寄宿制中小學就讀的寄宿學生、工讀學校就讀的寄宿學生。上述學生均須具有北京市戶籍。
據介紹,北京市提高伙食補助增加的經費,今年9月至2013年8月增加的經費由北京市級財政全額負擔,2013年9月以後由北京市、區縣財政各負擔50%。